2012年湖北省将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醉驾致重大事故终生“禁考”、伪造或变造号牌罚款高达5000元……昨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面临修订,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更严。即日起至12月19日,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下一步,草案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省人大常务会审议。
酒驾醉驾可能罚得更重
截至今年5月,“醉驾入刑”1年来,武汉酒驾同期下降65%,醉驾下降70%。可见严惩酒驾或醉驾的警示作用非常明显。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用较大篇幅详细规定酒驾与醉驾的法律责任,且罚得更重,基本按新道路交通法上限进行规定。比如,征求意见稿明确“酒驾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而新交通法中规定的是1000元至2000元的处罚;此外,醉驾司机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这项规定,是以前我省的实施办法中没有的。
的士、公交车等营运车辆,更关系着广大乘客的安全。司机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酒驾者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醉酒的不仅要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意见稿还规定,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照,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此前,我省道交法实施办法规定,酒驾处罚为300元和500元,并处暂扣三个月驾照;醉驾的,分别处以1000元和2000元罚款,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伪造或变造号牌罚5000元
根据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伪造、变造机动车牌的行为,交管部门将一律高限处罚,直接扣留违法车辆,对驾驶员处以十五日以内拘留,并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涉牌车尤其是涂改、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危害极大。”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我省规定,伪造或变造机动车号牌最高罚款是2000元。根据征求意见稿,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5000元罚款。
根据意见稿,司机加塞、违停、上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行为,罚款从100元“升级”到200元。
新增规定严管电动车
根据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披露,武汉街头的电动车数量已突破100万辆。今年上半年,武汉市交管部门相关资料显示,该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439起,其中77%与电动车有关。
与原来的道交法实施办法相比,意见稿新增了5条非机动车处罚规定,且与电动车相关。比如,草案规定,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或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以及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将处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
观点
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
加大违法成本切莫“罚钱了事”
在不少市民看来,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更严格,对交通违法罚款的力度更大。昨天,省交管局宣教中心主任叶*弘对此进行解读。
叶*弘认为,近年来,道路交通飞速发展,交通违法行为给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据不完全统计,9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与交通违法行为有关。他认为,修订实施办法出发点,根本是为了践行文明交通的理念,倡导文明驾驶,形成人人都来反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
如何看待处罚力度加大?叶先生认为,这是为了加大驾驶人的违法成本。目前,一些司机存在错误观念,认为违反规定大不了罚点钱。征求意见稿中新增的法律责任,正是要纠正“罚钱了事”的观点。比如“营运车辆酒驾醉驾可能面临吊销执照,且终身不能驾驶营运车辆”这一处罚就比较重,这可能意味着,这名司机不能靠开车这门手艺养家。此外,针对特殊情况,法规也进行人性化的处理。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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