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正文

昆明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条例》公交优先法

2016.03.08 10:32
1218

昆明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条例》公交优先法

新的《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针对为昆明市交通现状及普遍存在的行人翻越隔离栏、电动车带人、驾车打手机、车辆随意变道、占道、插队、骑线行驶、客车随意停车拉客等一些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新的《条例》
广告

都作出详细明确的处罚规定,条例既细化法律责任,也更加突出人性化的特点。但是,今天记者在昆明街头采访,各类违章行为依然存在,落实好新《条例》任务艰巨。

驾驶员处罚:50--200元

驾驶机动车时吸烟的,车门、车厢未关好的,处50元罚款;驾车时手持并接拨电话、实习期间内驾驶机动车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武警、警用机动车,或者持军队、武警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都将被处200元罚款;遇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样处200元的罚款:(一)不按规定进入路口的;(二)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三)穿插等候车辆的;(四)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行驶的。

行人最高罚50元

在许多城市,行人翻隔离栏现象司空见惯。新《条例》将对行人翻隔栏最高罚50元:以往许多人认为 “法不责众”,“走在路上不违法”,走路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街道,为图方便动不动就翻越隔离栏,却不知正是这些行为给交通的畅通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新《条例》要求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过街时走人行横道及过街设施;行人不得随意横穿道路,在设有人行横道灯的路口和路段,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不得越过隔离栏设施;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立交桥或者其他封闭的专用车道。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违规情节被处以警告或者5元至50元的罚款。

乘车人乱丢东西罚50元

新《条例》对乘车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要在站点或者指定地点依此候车,待车停稳后,顺序上下车;以往乘车人向车外扔东西也许会被理解为是缺乏社会公德的表现,但新《条例》明确规定,乘车人乱丢东西罚50元.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散、投掷物品,因为也许仅仅因为你不经意的一抛,很有可能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走在昆明的大街上,自行车、电动车带人现象普遍,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缺乏带人需要具备的安全性能,往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新的《条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只能带儿童,而且要备有安全坐椅;今后非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须主动避让行人,否则你在遭人责备的同时,还将受到交警5元至50元的罚款。

“公交优先”入法规

新《条例》规定,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供公共汽车行驶,其他机动车不得占用或在内停车,遇特殊情况时需按照交警指挥;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专用候客泊位仅供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使用,其他车辆不得占用,突出了“公交优先”的特点。

小事故简易处理

新《条例》规定了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保险公司依法理赔规则。对仅造成财产损失不满10万元的;仅造成人员受伤,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法规

2016.03.08

1218

2014.12.04

1052

2016.03.04

1354

2014.12.04

964

2015.03.19

1345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关于法民航安全专家赴台湾协助调查飞机失事事件

2017.01.04

6097

印度又一架马来西亚客机失联

2016.12.05

6373

为了市民安全出行,遵章守纪文明行

2016.11.22

7745

男子空运天价藏獒死亡可否获同价赔偿

2016.11.14

5873

关于“春木一号”轮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

2016.11.08

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