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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强制实施

2016.04.19 18:32
2211

下列是关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7号公告中涉及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强制实施时间延至2010年5月1日,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范围内强制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共13份)

1. 安全操作系统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3. 安全路由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4. 安全审计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5. 安全数据库系统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6. 反垃圾邮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7. 防火墙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8. 入侵检测系统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9. 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强制认证实施规则

10. 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11.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12. 网站恢复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13. 智能卡cos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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