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山西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波及诸多省市,我省大部地区均有明显震感。中国保监会于13日启动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级响应程序。现将山西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
1、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或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应统筹安排和亲自部署本单位的应急值班、定损理赔和应对媒体等工作;
2、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抗震救灾负责人、联系人,确保联系畅通、响应及时;
3、应排查保单,凡对被保险人承诺承担地震保险责任的保险标的,应尽快摸清底数,掌握其在本次地震中受损情况;
4、在保监会结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级响应程序前,确保随时关注并报告上述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随时准备启动应急预案,随时能开通理赔绿色通道。
二、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1、各单位应与总公司取得联系,按照电脑信息系统应急方案,做好数据信息备份,保障突发事件状态下信息系统、数据电文的安全储存和传输。确保基层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理赔服务提供支持;
2、各单位应采取得力措施,准备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证生产生活。应制定大灾赔付资金保障计划,保证地震灾害中保险赔款的及时到位。
三、认真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公司资源,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认真部署和督促落实理赔服务措施,要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建立绿色理赔通道,提高理赔效率,让被保险人尽早得到保险赔款;要增配相关人员和设备,保持报案电话畅通,保证人员及时到位;要加强对基层公司重大灾情赔案处理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做好新闻发布及宣传工作
各单位应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以体现本单位抗灾救灾工作为主。要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适当加强宣传保险业在抗灾救灾中所做的各项工作,重点宣传在危机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忘我奉献的先进事迹。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灾害时期信息报送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报送有关信息。
(一)报送内容
1、本单位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情况表;
2、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诺承担地震保险责任的保险标的的标的价值、保险金额、风险状况以及本次地震灾害中的出险情况、赔付情况等;
3、本单位大楼、财产受灾情况,营业系统运转情况,所采取的安全救护措施等;
4、保险应对及理赔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和紧急部署安排情况,人员、资金、物资设备调集情况和投入数量,特殊时期理赔政策及措施,客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保险损失及赔付情况等。对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重点反映。(保险损失及赔付的详细数据按保监会统一报表格式报送,见附表)
5、保险业参与社会救助活动情况。包括协助灾区政府和人民进行恢复重建,实施急难救援,组织捐款、捐物、捐赠保险的项目及金额等;
6、对保险业抗震救灾工作的社会反响。包括客户、政府及媒体对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评价,可列举具体事例;被保险人对当前理赔工作的意见建议、群众投诉以及处理情况等;
7、对保险工作的反思及建议。当前保险抗震救灾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通过保险反映出的社会管理、企业应急基础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保险企业、监管部门应急处理体系建设情况以及相关保险业务经营的反思等。
(二)报送要求
1、值班带班表于5月15日上午12时前报送,其他资料应在情况发生后即时报送;
2、报送通过传真报送,同时以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sxbjjbgs@sina.com;
3、所报文字材料及表格需由有关负责人签发;
4、数据力求准确,文字材料要言简意赅,尽量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5、报送截止日为中国保监会结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级响应程序日期。
附:保险业抗震救灾情况统计表(略)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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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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