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剧毒品运输管理的通知
各铁路局:
为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切实加强铁路剧毒品运输管理,确保铁路剧毒品运输安全。特规定如下:
一、严格剧毒品运输条件
1.要求对公布的剧毒品运输全部实行押运。有关押运人由托运单位自行解决。押运时须持有铁路局核发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押运空棚车由铁路部门调配,具体收费按铁运〔2001〕35号电报规定执行。
2.押运人员须熟悉剧毒品的特性,在剧毒品发生跑冒滴漏或其他不安全问题时能及时处理。押运人在押运过程中要对所运剧毒品的品名、数量、件数、包装、封印、装载方案和运输安全负责。同一到达站的,每组押运不超过四辆,途中不得解体,押运人数每组(罐车、集装罐装运除外)不得少于两人。同一到达站超过两组以上的剧毒品车辆所需押运人数由铁路局确定。
3.严格审查剧毒品托运人资质和办理站等安全技术条件,不具备条件的停止办理运输。装车站要加强剧毒品运输包装质量的检查,凡是不符合规章要求、试运包装过期和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停止受理。
4.整车整列或集装箱专列运输剧毒品,由铁道部确定有关运输条件。
二、严格剧毒品装车规定
1.同一车辆只允许装运同一危险货物编号的剧毒品。
2.装车前,货运员要认真核对剧毒品到站和品名是否符合铁道部公布的办理范围。要检查品名填写是否正确,包装方式、罐车类型、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等是否符合铁路《危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剧毒品包装件材质、印刷文字、外观尺寸规格必须一致。不符合上述要求以及包装不良的一律不得装车。
3.装车或装箱过程中,货运员要会同托运人准确清点件数,确认品名和件数与运单填写一致。监督托运人进行施封,并检查施封是否有效。
4.各铁路局要建立施封签订登记等制度,车站要对台帐资料装订成册、认真保管,在安全室妥善保管一年。铁路局、分局应对签认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5.各铁路局要根据专用线办理剧毒品运输的情况,配齐专用线货运员。
三、加强中途站技术作业跟踪管理
1.剧毒品运输安全要作为重点纳入车站日班计划、阶段计划。车站编制日班计划、阶段计划时要重点掌握,优先安排改编和挂运。车站要根据作业情况建立剧毒品车辆登记、检查、报告和交接制度,值班站长要按技术作业过程对剧毒品车辆进行跟踪监控。
2.加强车站技术作业过程管理。
(1)列车到达作业
车号员严格执行核对现车制度,确保列车编组、货运票据和“运统一”内容一致。对剧毒品车辆要进行标记。
货检人员对剧毒品车辆要重点进行检查。要认真检查剧毒品车辆、集装箱施封等状态,没有押运人员的必须甩车并及时通知发站派人处理,同时在公安部门指导下采取监护措施。
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调车领导人。
(2)列车改编作业
车站调度员(调车区长)要准确掌握剧毒品车辆信息,及时安排解编作业,正确编制调车作业计划,并在调车作业通知单上注明标记。严格执行剧毒品车辆限速或禁止溜放要求,剧毒品押运人乘坐的车辆须限速连挂、禁止流放。
调车指挥人员要按调车作业计划,将剧毒品车辆的作业方法、注意事项直接向司机和调车作业人员传达清楚,严格按要求进行调车作业。作业完毕,及时将剧毒品车辆有关信息向调车领导人报告。
(3)列车出发作业
车号员要认真编制列车编组顺序表,并在剧毒品车辆记事栏内标记“D”符号。发车前认真核对现车,确保出发列车编组、货运票据和“运统一”内容一致。发车后,要及时发出列车确报。
车站调度员(车站值班员)于列车出发后,将剧毒品车辆的挂运车次、编挂位置等及时报告分局调度(未设分局的为铁路局),并将信息登录到剧毒品运输信息跟踪系统。
四、加强调度逐级负责管理
调度部门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对承运后和到达前剧毒品运行情况,由部、局、分局调度负责掌握。跨铁路局运输的剧毒品,由铁道部调度负责跟踪。在铁路局管内运输的剧毒品,由铁路局调度负责跟踪。在分局管内运输的剧毒品,由分局调度负责跟踪。各级调度部门要尽快组织挂运,无特殊情况不得保留,必须保留时,要通知公安等有关方面采取监护措施。
规定每天6点和18点将在管内装车、接入、交出、到达的剧毒品货物向上级调度汇报。
五、建立剧毒品途中破封短少等报告制度
运输过程中发现装有剧毒品的车辆或集装箱无封、封印无效以及有异状时,必须立即甩车,并通知公安部门共同清点,按规定进行处理。除按规定报告外,另比照列车行车事故的规定立即报告铁路局、分局运输部门和铁道部运输局调度处,并抄送铁路局、分局货运、公安部门及铁道部运输局货管处、公安局治安处。
各级货运、运输等部门,要把剧毒品日常运输纳入每日交班内容,严格掌握发运、途中和交付的情况。每周要指定专人将管内发运和到达的剧毒品,按铁运〔2002〕21号文件中“剧毒品运输信息生成表”的内容逐级上报主管部门。
六、完善计算机跟踪系统信息管理
各铁路局要细化剧毒品运输跟踪管理措施,货运、运输、计算机等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剧毒品跟踪管理和各运输组织环节以及计算机维护管理等负责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在剧毒品办理站、专用线及办理品名发生变化时,计算机跟踪系统信息库要相应及时更新调整。各铁路局剧毒品管理部门要会同本局计算中心,根据铁道部文件、电报及时下载部计算中心更新的剧毒品跟踪管理信息数据,并指导车站正确使用,防止出现错误的跟踪管理信息。
七、加强口岸剧毒品运输管理
1.经铁路口岸站进出口、过境运输剧毒品的生产、经营部门(包括代理等),须按照铁运〔2002〕20号文件等规定的要求,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代理)资质资格。办理运输时,须出具有关《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及规定的押运证书等。
2.办理进口剧毒品时,还须出具收货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发放的“准购证”。
3.国际联运出口剧毒品,办理站除按规定要求填写联运运单外,还需填写国内剧毒品专用运单二份,一份发站留存,一份随联运运单到口岸站存查。
4.剧毒品专用运单仅作为添附文件,连同联运运单装入封套内,并在封套外加盖剧毒品专用戳记(不作为计费依据)。
5.国际联运出口剧毒品车辆到达口岸站后,由口岸站将剧毒品专用运单抽出。在车辆交出后将该运单所载信息和口岸站作业信息输入计算机,报告给剧毒品跟踪管理系统和运输管理部门。
6.国际联运进口剧毒品由口岸站填写剧毒品专用运单二份,一份口岸站留存,一份随联运运单到站存查。口岸站作业完毕后,将剧毒品专用运单所载信息和作业信息输入,报告给剧毒品跟踪管理系统和运输管理部门。剧毒品专用运单由车站、口岸站保存一年。
7.铁路局须按照铁道部文件规定,对进出口剧毒品的受理、报验、装(卸)车、换装、过境交接等作业过程,制定详细的签认制度和管理办法。运输剧毒品的到站或专用线,必须符合铁道部公布的《全路剧毒品办理站名称表》规定。
八、加强站车治安秩序管理
1.加强对剧毒品货物运输办理站、货场、仓库和剧毒品车辆在途保留站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派人值班巡守,严防剧毒品被盗丢失以及不法分子的破坏。
2.加强铁路沿线治安联防工作,对治安秩序不良的重点区段,要加强安全巡守,防止剧毒品在途中被盗和不法分子破坏。铁路公安部门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被盗丢失事故,必须立即报案。铁路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抓紧侦察破案,及时缴回被盗毒品,防止造成危害。
( 责任编辑: 赵骏 )
{{esave}}
{{/logo}} {{^logo}}{{esave}}
{{/logo}}{{e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