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班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畜牧兽医工作站:
报来《关于开办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班收费的报告》收悉。你站为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精神对动物检疫检验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1]194号)规定,经研究,现就你站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费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费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教材及其他学习资料按书价或实际印制工本费计收。
三、请你站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附表: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收费标准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表: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课时
一、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费
1、理论培训
高级
元/课时
2
180
中级
元/课时
1.5
180
初级
元/课时
1
180
2、操作实习
高级
元/课时
1
119
中级
元/课时
0.8
119
初级
元/课时
0.6
119
(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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