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印发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纪要
6月20日上午,省长、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成玉主持召开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总结过去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副省长、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菊梅和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汇报和驻马店、开封、周口、商丘、南阳、信阳等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李成玉省长、王菊梅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现纪要如下。
一、回顾过去,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信心
我省从2001年启动艾滋病防治救助工作机制至今,经历了艰辛的历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探索出了综合防治艾滋病的途径。主要表现在:领导工作机制得到巩固,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救治体系持续增强,帮扶救助体系日渐成熟,专项防治经费投入加大,多部门合作成效明显,基本打开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局面。我省的防治工作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广泛赞扬,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曾在我省召开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场会,推广我省的工作经验。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艾滋病防治救助措施是符合河南实际的,也是富有成效的。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坚定信心,从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既定部署,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结合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保证规范治疗措施落到实处。2001年至今,我省对艾滋病现症病人积极实施抗病毒、抗机会性感染和中医中药治疗,患者症状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并可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病死率从2001年的15.42%下降到2005年的7.96%.今后,各级、各有关方面尤其是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用药监督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救治,保证每一位患者都能够得到有效医治。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新发现病人的救治工作,确保他们的救治用药。
(二)认真做好致孤人员救助安置工作。目前我省各级财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要在加大艾滋病防治经费投入的同时,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和因艾滋病致孤人员纳入社会救助体系。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予以救助和妥善安置,确保这些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学生有学上。各有关单位和省辖市要对“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把工作做细、做扎实。
(三)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面向社会大众,广泛深入地开展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的知晓率,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注射吸毒传播、性传播是艾滋病传播的重要途径。要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坚决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向健康人群传播和蔓延。
(四)进一步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艾滋病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防治和救助的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加强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要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继续做好疫情高发村及有关人员的帮扶救助工作,全方位地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果。(五)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任务和责任,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救助工作局面,在防治救助上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使每一个救治救助对象都能够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艾滋病防治是一项长期任务,已有的成绩来之不易。当前要注意克服松懈情绪,决不能空喊口号,更不准做表面文章。要认真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esave}}
{{/logo}} {{^logo}}{{esave}}
{{/logo}}{{e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