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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18.02.0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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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及鼠疫监测县(市、区)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我厅组织制定的《浙江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日

浙江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

为加强鼠疫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动物间鼠疫疫情,防止人间鼠疫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全国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鼠疫防治"十一五"年规划》。

一、鼠疫防治工作的背景和现状

我省是我国南方家鼠鼠疫疫源地之一,1929年首次发生鼠疫。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曾在我省投放鼠疫细菌弹。据统计,到1950年止,我省温州、丽水、金华、衢州、宁波等地区共发生鼠疫病人7949人,死亡5576人;全省有20个县曾经先后流行鼠疫,分布面积约占全省的1/3.全国解放初期,我省相继控制了人间鼠疫和鼠间鼠疫。之后的50多年,人间和动物间鼠疫处于静息状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鼠疫疫源地再次进入活跃期,发病人数大幅上升。1994年印度苏拉特市暴发鼠疫,并迅速扩散流行,短时间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我国鼠疫疫情也呈现上升趋势,新疫源地陆续出现,动物鼠疫流行范围不断扩大,并波及人间。与我省处于同一性质疫源地的云南、广西、贵州等地历史鼠疫疫源地相继死灰复燃,出现动物间鼠疫流行和人间鼠疫,甚至出现暴发疫情,给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我省鼠疫历史疫区在地理景观、动物媒介等方面均适合鼠疫菌在自然界的保存、延续和复燃,加之我省人口流动和商品流通频繁,存在鼠疫远距离传播的潜在危险性;近10多年来,历史鼠疫疫区不断检出鼠间鼠疫抗体F1阳性(放免法),印鼠客蚤指数在某些地方也超过警戒水平;2003~2004年在历史疫区龙泉和庆元发现健康人群鼠疫F1抗体阳性现象;2005年龙泉和义乌又先后在鼠血清中检出鼠疫F1抗体阳性。综上所述,表明我省鼠疫防治形势严峻,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为加强鼠疫防治和应急工作,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省卫生厅每年组织鼠疫应急演练;鼠疫防治工作项目列入省财政预算;全省20个历史鼠疫流行县(市、区)开展以宿主、媒介、血清学和病原学为主的鼠疫监测工作,按照卫生部要求启动了"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了血清学和病原学诊断试剂的统一供应,以此继续推进鼠疫防治工作。

当前我省鼠疫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鼠疫防治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不高,造成专业队伍人才流失,后继乏人,总体业务水平偏弱,尤其对鼠疫监测中发现的一些异常现象的原因,需要继续探索;

二是鼠疫检测设备和工作装备滞后,实验室和现场工作用房简陋、布局设计不符合生物安全要求,野外监测交通工具缺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监测工作需要;三是在鼠疫历史疫区和自然疫源地内兴建大型建设项目缺乏卫生学评价标准,专业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卫生学调查时无据可依;四是我省50多年无人间鼠疫报告,临床医务人员对鼠疫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等缺乏认识,不利于鼠疫疫情的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五是广大群众卫生防病意识仍较为薄弱,群防群控局面的形成不够广泛和深入。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合作,科学规划,群防群控,综合防治,依法管理,准确应对"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健全鼠疫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严控鼠疫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卫生保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20个鼠疫历史流行县(市、区)为重点,加强鼠疫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动物鼠疫监测,进一步完善"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直报和系统维护工作,实现动物间鼠疫的预测预警。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增强应急反应能力,严防严控鼠疫发生和流行。

(一)确保不发生人间鼠疫流行

加强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与周边省份的联防联控,互通疫情信息,严密监视疫情动态,严防鼠疫疫情传入。建立健全鼠疫监测网络和应急体系,广泛宣传鼠疫防治知识,加强医疗卫生队伍的知识培训和实地演练,提高发现、报告疫情的敏感性和应急反应能力,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有效控制为主要目标,一旦发现鼠疫疫情,迅速加以扑灭。

(二)动物鼠疫监测和防控

全省20个鼠疫历史流行县(市、区)的动物鼠疫监测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级监测点严格按照国家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一类和二类监测点设立固定监测点和流动监测点,三类监测点设流动监测点。每个监测点严格按照《浙江省鼠疫监测实施方案》进行监测。

通过监测宿主动物和媒介的数量动态变化,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动物鼠疫复燃。一旦发现动物疫情,立即采取有力控制措施,扑灭疫情。

(三)鼠疫疫源调查和异常现象原因探索

在监测发现健康人群和动物血清鼠疫F1抗体阳性的龙泉、庆元、义乌及其毗邻地区开展鼠疫疫源调查工作,通过上下、横向之间的科研合作,依靠检验新技术,开展疫源检索和病原体分离工作,进一步探索和揭示有关成因和我省鼠疫自然疫源地的性质。

四、预防控制措施

(一)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反应能力

根据国家和省的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各鼠疫历史流行县(市、区)均要做好政府参谋,修订完善本地区应急预案,加强政府领导,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应急机动队,做好技术、物资储备。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统一指挥协调应急机动力量,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一旦发生鼠疫疫情,迅速、规范开展防控工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实行预警预报

进一步完善"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直报工作;以固定点和流动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施行鼠疫监测工作,增加流动点监测比例,扩大监测面积;对按照生物安全的有关标准,改造鼠疫实验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引进鼠疫实验室检测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鼠疫检测水平;省实行鼠疫检测的质量控制,加强技术指导。

鼠疫历史疫区和自然疫源地内兴建大型建设项目,卫生部门要进行开工前的鼠疫卫生学评价。根据各地监测信息,开展鼠疫流行趋势预测预警预报。

(三)广泛发动群众,科学灭鼠灭蚤

鼠疫历史疫区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卫生、农业、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每年春秋两季开展群众性大规模灭鼠灭蚤活动。灭鼠工作必须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药物、统一时间和统一行动,并通过灭前、灭后的鼠密度监测,科学评估灭鼠效果。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创建卫生城市(县城、镇)工作,开展灭鼠达标活动,使鼠密度常年保持在不足为害的程度。

(四)强化宣传教育,实行群防群控

大力宣传"三不"(不捕、捕剥食、不携带疫源动物及产品)和"三报"(报告病死獭鼠、报告疑似鼠疫病人、报告不明原因高热和急死病人)等鼠疫防治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群众和卫生机构相结合的疫情报告机制。

(五)密切部门配合,建立协调机制

加强卫生、农业、铁路、交通、民航、质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合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鼠疫防控的部门联动机制,及时交流信息,有效预防和控制鼠疫疫情的发生、输入、蔓延和远距离传播。口岸地区特别要加强与检疫部门的联防合作,互通信息,切实做到联防联控。

(六)开展全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开展全省医疗卫生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鼠疫检测、人及动物标本的采集等鼠疫防治专业知识的培训;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医务人员加强鼠疫诊断、报告、隔离和治疗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鼠疫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其对鼠疫病人的诊断和鉴别诊断水平以及对鼠疫病人和疑似鼠疫病人的处置能力,提高我省鼠疫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七)提高检测能力,加强科学研究

按照生物安全的有关标准,改造鼠疫实验室基础设施,改善仪器设备条件。加强与国家级鼠疫防治专业机构、科研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引进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我省的鼠疫防治和监测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依法管理

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进一步加强政府对鼠疫防治工作的领导,把鼠疫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

断提高鼠疫防治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落实政策、稳定队伍

积极落实国家提高鼠疫防治工作人员工资和保健待遇的政策,创造稳定人心、吸引人才的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鼓励钻研业务技术,加快鼠疫防治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解决人才断层问题,提高鼠疫防治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三)保证投入、改善条件

各级财政部门安排落实鼠疫防治所需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设立鼠疫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防治工作给予必要补助,并加强国家级鼠疫监测点庆元县的基础设施和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改善鼠疫防治工作必需的实验室设备、交通工具、防护设施等条件。

(四)督导检查,推进工作

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按照《浙江省鼠疫监测实施方案》设定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年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对鼠疫防治措施的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主评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规划有效实施。建立激励机制,对在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推动全省鼠疫防治工作不断上台阶。

省卫生厅将于2008年组织开展中期考核评估,2011年进行终期考核评估。

浙江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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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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