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的麻疹疫情呈高发态势。截止4月2日,全市共报告麻疹病例 778 例,发病数已经超过前五年同期平均水平2倍以上。发病年龄以1岁以内的婴儿及15岁以上的青少年为主,高发地区集中在临海、黄岩、仙居、椒江、三门、路桥等地,目前疫情仍处于上升趋势。为切实做好麻疹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麻疹疫情增长势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8)64号)和《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的规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此件为准
一、向社会发布麻疹疫情橙色预警
市政府授权市卫生局于4月3日向社会公众发布麻疹疫情橙色预警,通报麻疹近期发病情况,提高社会公众对麻疹的防控意识,并要求公众配合政府做好麻疹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府建立应急响应指挥部,由市政府副市长高敏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茅国春、市卫生局局长周春梅任副总指挥,卫生、宣传、公安、教育、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各地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视民生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麻疹防控的严峻形势,依法开展麻疹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分析当地麻疹疫情及流行趋势,研究部署防控麻疹的对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经费,依靠专家和专业队伍,科学、依法防控麻疹疫情。今年以来发病数已经超过前五年同期平均水平2 倍以上临海、黄岩、仙居、椒江、三门、路桥、天台等地政府要根据本地预案实施应急响应。
三、明确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麻疹是麻疹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我市今年的发病例以 8 月龄前婴儿和15岁以上青少年发病居多,增加了防控工作的难度。根据麻疹的流行特点和我市目前的疫情态势,各地应继续抓好以传染源管理、保护易感人群为重点的综合防控工作,尤其抓好以下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认真组织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快速评估工作。各地卫生部门要在保质保量完成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同时,及时开展快速评估,对快速评估接种率低于 85%的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并按照规范要求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接种率低于95%的县(市、区),也要继续开展后续查漏补种工作,减少免疫空白人群的存在。
(二)加强传染源管理,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传染病报告,落实发热门预检分诊,设置出疹患者单独输液室,认真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重点加强儿科、输液大厅等重点科室的通风换气和消毒措施,切实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加强对麻疹病例的管理,县(市、区)要指定专门医院或病区隔离治疗麻疹病人,对发现的麻疹病例及时隔离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加强病人救治工作,预防并发症,确保不发生死亡病例。
(三)认真落实常规免疫和应急接种工作。实施免疫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手段。各级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实际人口数(含流动人口)合理规范设置预防接种门诊,落实计划免疫工作人员的配置和常规免疫经费的保障工作。各级卫生部门应及时对8足月和18足月的儿童实施麻疹常规免疫接种。对麻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15周岁以上)24小时内完成应急接种, 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高度重视学校麻疹防控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切实落实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制度,发现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的儿童,应及时落实补种工作;规范执行学校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并督促辖区学校搞好卫生基本设施建设,保持教室空气流通;一旦发生麻疹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蔓延,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加强麻疹防治知识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传播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麻疹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动员群众自觉参与和配合麻疹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根据卫生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在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提供必要的版面和时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麻疹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六)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强麻疹疫情监测、报告和预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市卫生局从4月3日开始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发病情况,每周报告防控汇总情况。各县(市、区)要从4月3日开始,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每周将本辖区内麻疹防控工作的情况书面报告市卫生局。出现重大疫情时应随时报告。
四、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麻疹防控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防控措施的制定、医疗救治、应急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社会公众的麻疹防范知识的普及宣传;公安部门协助开展接种目标人群的搜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麻疹疫情的防控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麻疹防治所需药品的调拨和麻疹疫苗质量的监管。市政府将组织对麻疹疫情高发地区进行工作督导。各地要根据麻疹疫情发生和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力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防控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或瞒报、漏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日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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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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