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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8.03.0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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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8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2008年全省的社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市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清镇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取,为我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2008年度贵阳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一等奖:

清镇市人民政府乌当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

息烽县人民政府修文县人民政府

优秀奖:

市安监局开阳县人民政府 金阳新区管委会

白云区人民政府小河区人民政府

花溪区人民政府云岩区人民政府

南明区人民政府

组织奖:

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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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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