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发[2002]1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与商品流通数量迅猛增加,国际交往也日益频繁,这些为我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同时也为一些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危险。一些传染病呈上升的趋势。为进一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保障全省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就加强全省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领导
重大疾病预防和控制状况是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改善与提高。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面向社会群体,集中体现了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和福利性,是投入少、见效大,惠及子孙后代的社会事业。同时,也是贯彻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的具体体现。我省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经过半个世纪的艰苦努力,已经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疾病预防和控制体系,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综合性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多种传染病的发病率,预防和控制了大规模的疫病流行,促进了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为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导致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客观因素仍然存在,一些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在我省的发病仍居高不下,还有一些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发病逐步攀升,并在局部地区出现较大流行。艾滋病等新的传染病发病也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较大的社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健康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不仅可以保护生产力,也可以为国家减少大量医疗卫生支出和病患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是消除贫困、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领导,把卫生防病工作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将其纳入到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十五”规划,努力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
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是一项多部门、多学科参与的社会性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构筑“大卫生”的防病体系需要完善的协调工作制度,以确保对重大突发性疫情和新发传染性疾病的有效控制。根据《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一2005年)》以及《辽宁省有关部委厅局(团体)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中的分工责任,每年召开1至2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专题会议,研究和落实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关方针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计划部门应将重大疾病的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财社字[2001]17号),增加对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投入;卫生行政部门要将防治传染病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进行科学监测与预测,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并建立定期向政府报告疫情的制度;宣传教育部门及大众传播媒体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公安、工商、城建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口和集贸市场的管理;农业畜牧部门要加强畜间疫情监测和牲畜检疫,建立与卫生行政部门互相通报相关疫情的信息通道和工作制度,防止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有关各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出本部门参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工作的预案。
三、突出重点,抓好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及重点地区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党和国家极其重视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艾滋病的预防和控制作为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作为防病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按照“政府负责,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宣教先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行为干预,注重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尽快建立起由政府领导的、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设立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专项经费,开展对高危人群的健康促进和行为干预,加强对采供血的检测和管理,保护感染者和病人的正当权益。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在2002年底之前要完成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建设,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艾滋病监测网络。根据我省“2000至2010年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对重点地区的高危人群进行有关艾滋病感染情况的流行病学调查,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全省防疫防病机构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保护能力。
四、加强管理,搞好儿童计划免疫
在适龄儿童中开展计划免疫,是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中的最佳预防性措施。对新生儿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乙型肝炎病毒传播的有效手段。为提高新生儿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国家已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省政府已落实计划免疫疫苗和新纳入计划免疫的乙肝疫苗所需经费,为计划免疫工作提供了经费保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扩大接种覆盖面,尤其是提高农村和偏远山区的接种率。各级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执行计划免疫接种程序和规范,保证接种质量,避免或杜绝计划免疫中的误种、漏种,确保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五、加快培养人才,深化疾病预防和控制体制改革
加快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的人才培养,提升我省传染病防制工作水平,是科教兴省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世纪疾病谱的变化和人世带来的新情况,各级政府必须把加快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的人才培养,优化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人才结构,全面提高专业人才素质,作为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同时,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根据目前传染病发病形势的变化特点,重点抓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各市要在1至2年内完成卫生防病体制改革,组建分工明确、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精干高效,集疾病预防和控制,卫生检验、监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疾病预防和控制机构。通过转变工作职能、调整内部结构、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应用性研究等措施,努力把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纳入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促进高新技术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事业中的应用,从而把握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主动权,使我省的卫生防病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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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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