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鄂州政办发[2008]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鄂州市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鄂州市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21号)精神,为开展好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讲卫生,防疾病,迎奥运”为主题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以整治环境和落实防控传染病措施为重点,切实改善城乡卫生面貌。倡导讲究个人卫生、家庭卫生、环境卫生,实现“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增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提高防控疫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夏季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要求,以清垃圾、改厕所、灭“四害”为重点,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创造人居和谐、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1、加强道路整治。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及水毁塌陷的路面,做到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完好、畅通,无残垣断壁,无破砖烂瓦,无破碎的下水道盖板等。(市建委负责)
2、加强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治。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现象。(市城管局负责)
3、加强沿街环境整治。贯彻落实沿街单位“门前四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临街经营餐饮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单位要对原有烟道、炉灶进行改造,采用前店后灶方式;提倡使用清洁燃料,油烟排放要符合食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时清洗油烟污染的墙面等。(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负责)
4、加强城区垃圾整治。落实垃圾清扫保洁制度,生产、生活垃圾定点倾倒,日产日清。完善城区垃圾清运管理机制,垃圾转运站、垃圾桶和果皮箱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要保持完好洁净,并定时开展蚊蝇消杀活动。(市环卫局负责)
5、加强沟河塘整治。定期清理城区沟河塘(包括洋澜湖)水面漂浮物及其他垃圾,做到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漂浮物及杂物。(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负责)
6、加强建筑工地整治。实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市建委负责)
7、加强水源水质监测保护。强化饮用水源监测,保证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规范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自来水厂出水、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必须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水利局负责)
8、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宣传、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幼儿和学生正面宣传夏季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引导幼儿和学生纠正不良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清扫和消毒教室,强化学校食堂管理,经常对幼儿和学生寝室、玩具、被褥、厕所等进行消毒,学生饮水必须烧开煮沸。(市教育局负责)
9、加强城市污水治理。加大污水收集力度,严防污水外溢,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市建委负责)
10、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整治。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办理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重点治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确保“五小”达到卫生标准。(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负责)
11、加强食品卫生整治。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落实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生产经营设备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要符合卫生要求。(市卫生局负责)
12、加强市场整治。督促各类市场做到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设施和地面整洁干净,无乱搭乱建现象;市场内各类商品排列有序,通道畅通。(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及市场主体负责)
13、加强饮食摊点整治。饮食摊点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规范摆放,严禁乱设乱摆。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干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收集,污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影响居民生活、通行。(市城管局负责)
14、加强病媒生物监测与综合防治。强化监测工作,做到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重点加强鼠、蚊、蝇、蟑螂的防治,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各街办、市卫生局负责)
15、加强宠物饲养管理。按照我市关于犬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规范犬类活动范围及饲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宠物免疫接种,并科学处理粪便,确保不污染环境。(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负责)
16、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整治城中村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和城乡结合部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全面清除旱厕。(各区、各街办、市城管局负责)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文明村镇、卫生村镇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抓好“三清、三改、一消杀”,即:清暴露垃圾、清污水污泥、清杂草和烂草堆,改水、改厕、改善居住环境,全面消杀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防止疾病传播,有效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1、全面开展垃圾清理。集中一段时间,对道路两旁、房前屋后、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垃圾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对垃圾就地选点深埋,做到集贸市场、村内无暴露垃圾,路面干净。研究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经常性保洁办法,落实专兼职保洁人员,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垃圾收集点,并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垃圾中转站和深埋点,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收集,有人运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各区政府负责)
2、扎实做好污泥污水的清理。集中时间对沟河塘尤其是房前屋后死水沟河塘进行清理,清除污泥污水,打捞、清理水面垃圾,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物、障碍物。进一步加强管理,禁止向沟河塘内倾倒垃圾、粪便。加大沟河塘疏浚力度,沟通水系,达到“面清岸净”的要求。(各区政府负责)
3、彻底清理杂草、烂草堆等杂物。及时清理柴草等杂物,杜绝乱堆乱放,做到土堆、粪堆、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柴草、农具放置有序。(各区政府负责)
4、做好禽畜粪便管理。对畜禽实行圈养,做好圈舍清洁工作。引导专业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圈舍的防疫和蚊蝇消杀工作,搞好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处理,确保养殖区域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良好。(各区政府和市农业局负责)
5、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要有计划地将乡镇机关、学校、卫生院等单位公厕改造成水冲式厕所或无害化厕所。鼓励引导支持农民新建或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合理规划建设一批三格式、双瓮式或沼气式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并加强日常管理。(各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卫生局负责)
6、普遍开展“四灭”工作。以生物防治为主,药物灭杀为辅,在农村地区定期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等工作,使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进行灭杀。(各区政府、区爱卫办和市农业局负责)
7、认真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大力推广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坚决制止秸秆违规焚烧。(各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负责)
8、强化饮水安全管理。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转。强化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对水源井进行加盖加台密闭,做到30米以内无污水、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加强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对饮用水源水质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各区政府、市水利局、市卫生局负责)
9、创建农村爱国卫生典型。各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创建卫生镇、村为抓手,落实卫生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卫生镇、村创建活动,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规范化管理,逐步建设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好、辐射效应强、管理规范的卫生镇、村典型,努力达到“村容整洁”。(各区政府、市卫生局负责)
三、活动时间
此次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时间为2008年7月―9月。其中,7月15日―7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21日―8月31日为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阶段,9月1日―9月10日为检查评比阶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加强传染病防治放到当前卫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围绕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治传染病等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并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动员。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各级卫生、爱卫部门要深入农村,检查指导农村居民区的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爱国卫生运动知识宣传的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发挥导向作用,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群众正面宣传夏季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大力宣传“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防控知识,从源头上减少疾病传播,不断提高人们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四)突出重点。各区、各街办要动员组织基层单位群众每月进行一次“城市卫生日”大扫除活动,广泛开展以“讲卫生、防疾病、迎奥运”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抓好“三清”、“三改”、“四灭”,控制疾病传染源,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各督导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组织人员到挂点乡镇进行入村入户的检查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到乡镇、村帮助指导农户开展家庭卫生整治活动。各机关单位每周要组织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活动,并积极参与各街办组织的各类爱国卫生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预防疾病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病。
(五)严格管理。各驻鄂州单位、市区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各项规定,反馈工作动态,并积极配合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爱国卫生防病工作。
(六)加强督查。市爱卫会要定期组织卫生、新闻媒体及有关单位,对各地、各单位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全市,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各区也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及时向市爱卫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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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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