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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8.05.02 16:41
2016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5号

白山市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制度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适应假日旅游发展的需要,加强黄金周期间的旅游管

理,完善和加强黄金周期间旅游协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白山市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制度。

一、市假日旅游协调会议组成

由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文化

局、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13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为协调会议召集人。

二、协调会议职责

(一)组织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

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假日旅游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保证假日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二)定期发布旅游信息,疏导客流;协调处理黄金周

期间的重大交通、安全和紧急救援等有关事项。

(三)与各县(市)区及重点景区旅游机构建立联系,

及时互通重要信息,向市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并在“黄金周”之后向市政府、省旅游局报告假日旅游情况。

(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关于假日旅游方面的其他工

作。

三、协调会议的基本工作方法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在认真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及时协调处理需跨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

四、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

(一)市旅游局

负责抓好假日旅游的各项综合工作,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抓好协调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市假日办的日常工作。

(二)市交通局

在黄金周之前,要调配充足运力,制定好运输方案,并

准备部分机动运力以应急需。黄金周期间,要及时研究解决运输中的有关问题,努力改进服务,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工作,配合旅游局抓好旅游客运市场管理。

(三)市公安局

抓好黄金周期间的交通疏导、安全管理和景区景点及社

会服务单位的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市建设局、文化局抓好市区公园、风景旅游区和文物旅游景点的管理,督导风景名胜区做好黄金周期间的扩容、疏导和安全防治工作,健全环卫设施。黄金周期间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五)市统计局与市旅游局一起,建立黄金周旅游信息及预报制度,承担统计抽样调查工作,共同指导和督导各地旅游及统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六)市卫生局、市爱卫会

抓好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重点景区景点建立医疗点和医疗急救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健全紧急救援网络,发生紧急情况时开展救援工作;加强对景区景点和社会服务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加强城区和旅游景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控制工作,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七)市工商局

对旅游景区景点的市场交易进行监督执法,巡查各类服

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市广电局

组织白山电视台和白山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做好黄金周期间旅游宣传报道,负责发布由市旅游局、市统计局提供的旅游信息,正确引导旅游行为,指导和督促各县

(市)区广电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游乐设施的安

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运行中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隐患。

(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指导、协调各地对全市景区景点、社会服务单位的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黄金周”之前和“黄金周”期间,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交通工作、游览设施以及娱乐、接待设备、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十一)市气象局

在黄金周之前和黄金周期间,通过白山电视台、白山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旅游景区气象预报。

五、协调会议的会议制度协调会议一般在每个“黄金周”之前和结束后,具体开会时间由召集人决定,会议一般议题为:

(一)由召集人通报综合情况,并提出有关要求和建

议。

(二)由需要通报情况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提

出有关建议。

(三)对需要协调解决的跨部门工作问题进行协商,做

出预案。

(四)由召集人做黄金周旅游工作总结报告,经会议讨

论修改后,报市政府、省旅游局。

(五)总结黄金周有关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

措施。

六、协调会议办公室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协调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假日办),由各成员单位

派出联络员组成,设在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局长任主任,一名副局长担任执行主任,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

市假日办的工作职责:

(一)承办协调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督办协调会议通过事项和决定的落实。

(二)具体负责各个黄金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与各县(市)区及重点旅游景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联络。

(四)负责协调处理紧急事件,一旦发生需要跨部门协调处理的紧急事件,由市假日办主任决定召集相关部门联络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联络员及时通报本部门领导,采取措施解决。特别重大的问题,由市假日办主任直接向协调会议召集人请示。

(五)负责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接受和处理有关投

诉。

(六)负责统计监测全市假日旅游情况,及时发布假日

旅游信息。

(七)负责起草每个黄金周旅游的工作总结。

(八)承办协调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务。

协调会议办公室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内部工作制度由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实施,参加协调会议办公室的各部门联络员,在每个黄金周期间要与市假日办值班室保持24小时电话联系,有紧急事件需要会同处理时,要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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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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