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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防治非典工作规程的通知

2018.05.06 12:51
2033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防治非典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3]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直各单位:

现将《晋城市防治“非典”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三年五月二十日

晋城市防治“非典”工作规程

(一)领导指挥系统

市委、市政府领导组、指挥部至县(市、区)委、政府领导组、指挥部至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至村党支部、村委会(企业)至居委会

市委市政府领导组、指挥部至市直各委、局、办机关至各下属单位科、股、所、队

市、县、乡和市直各单位指挥系统电话要向社会公布,并在查号台备案。

(二)疫情报告系统

市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县卫生防疫站至乡镇卫生院至村卫生所至村民小组至村民

市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市直各大口至市直各单位至各科、所、队至各企业至职工

市公安局至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至各基层派出所

建立每日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和每日流动人员出入登记报告制度。在次日上午8时按时报告,做到底清数明,数字准明,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每个环节都要公布联系电话。

(三)宣传教育系统

1、市、县(市、区)广播电视频道要举办专题专栏,打滚动字幕,宣传防治“非典”法律法规、预防知识;

2、印发预防“非典”宣传资料每户一到两份;

3、村内开辟墙报,所有村(庄)喇叭应在早、中、晚三次播放有关“非典”预防知识及党和政府有关防治“非典”的政策和举措。

(四)预防控制系统

1、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农村以村为单位,在出入口处设立防治“非典”监测站,重点监测外来人员和本村外出返乡人员,并登记造册,进行体温测试,严加管理;

2、严禁游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社区或进村入户;

3、每家每户一支体温计(企业工人每间宿舍一支体温计),每人日测体温两次,向居委会、村委会、乡镇政府、县、市逐级逐日报告。

4、机关、单位、企业、厂矿要各自为战,建立监测站,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体温检测,对本单位人员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5月22日复课后,要高度重视,从严从实从紧做好预防“非典”工作,每日必须对全部在校生进行晨检,保持教室、宿舍、餐厅等场所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6、发现体温超过38℃的居民、村民,要立即电话向居委会报告。居委会要在1小时内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报告。如遇疫情紧急,居委会、村委可直接向县、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要建立发热门诊、留观室,发现疑似病人即刻进行隔离观察;

7、城市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农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统一组织居民、村民对社区、农村公共场所、村民院落、居室进行消毒;

8、居民、村民婚丧、过生日一律从俭,严禁赶庙会、唱戏等大型人群集聚活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农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落实,对拒不执行者,由公安部门依法强制取缔;

9、居民、村民不接触“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防止出现新的传染,疫情未解除前,不探亲访友,不去邻居家串门;

10、注重社会公共卫生。宾馆、酒店要实行分餐制,餐具要高温消毒;

11、停止一切近距离娱乐活动;

12、居室庭院、厕所要消毒,饲养畜禽要防疫,防止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

13、加强水源管理,确保饮水安全;

14、出现“非典”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程序逐级上报,不得瞒报、缓报,决不允许不报,违者要严肃处理,同时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

(五)医疗救治系统

1、市、县(市、区)医院对发热病人要立即单人、单间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2、市、县(市、区)负责用专用车辆将“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送到指定医院收治;

3、市、县(市、区)要确定专门医院收治患者,并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

4、医院要对医用或患者使用过的废弃物全部收集,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5、农民、城镇贫困职工被确诊为“非典”病人或疑似“非典”病人的,一律实行免费治疗,解决好食宿等问题。

(六)财政保障系统

市政府拨出1000万元建立防治“非典”基金,专款用于防治“非典”各项支出。各县(市、区)政府要确保财政投入,保证防治“非典”经费足额到位。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违者要从重从严处理。整顿和规范城乡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城乡市场供应,不得借机哄抬物价和医药药品价格,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七)监督执纪系统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县、乡、村、市直各单位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一系列指示精神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治非典敷衍塞责、领导不力、工作不力者,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社会稳定系统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对乘机散布流言蜚语、利用封建迷信蛊惑人心,扰乱社会的不法分子,要坚决给予打击,对主要公路、铁路要确保畅通,保障正常的物资流通和商品供应,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正常有序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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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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