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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2018.05.0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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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发布部门: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3)119号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报送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请示》(国药总人[2003]3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2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办法。

二、核定你公司2002年实现税利基数为34,176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9677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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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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