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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核发北京鹤麒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批复

2018.05.24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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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核发北京鹤麒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批复

发布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药监市[2004]94号

北京鹤麒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经现场验收,并征得市卫生局同意,决定核发《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040001),单位名称:北京鹤麒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号(100590),法定代表人:张连权,核准代理范围:药品、医疗器械,证书有效期至2006年4月27日。

请你公司严格遵守药品招标工作各项相关规定,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报我局市场监督处。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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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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