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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29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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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1999]1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科委关于《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1999年11月19日

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省科委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

加强医药、农药和兽药(简称“三药”)创制,加快发展“三药”科技产业,是我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突破口。近几年来,我省努力加强这方面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三药”领域获新药证书327份,生产的农药品种占全国的50%,兽药新品种占生产品种的50%,全省医药、农药和兽药工业总产值已分别占全国的10.22%、32%和10%,产值和利税率均居全国前列。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三药”的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三药”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仍然较低,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我省“三药”科技产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三药”自主创新水平,增强“三药”科技产业市场竞争能力,必须抓紧启动实施“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实施“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药”产业为目标,按照“三药”创制和产业化的规律,通过建立政府计划项目资金作引导、风险投资作补充、企业投入为主体、吸纳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强“三药”创制主体和转化主体的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省“三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网络,集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协调相关经济计划,实施一批“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项目,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药”产品群,加快实现产业化;同时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机制和途径,为加快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示范。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建设一批创制基地、条件保障设施和产业示范基地,初步形成与“三药”创制和产业化相适应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保障设施的布局框架。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集成,实施一批“三药”创制的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基本形成相互衔接的促进“三药”创制的科技发展体系格局。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药”新品种15一20个,并加快产业化步伐,使“三药”新产品产值占全省“三药”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药研究开发

1、研究开发高效、高选择性、低用量和对环境安全的农药新品种,加快发展适用于害物综合治理的化学和生物源农药。开展昆虫生长调节剂、新型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以及手性农药和农药新工艺、新剂型、新助剂的研究。到2005年,完成恶草酮、富右旋反式丙炔菊酯、精喹禾灵等农药重大攻关项目8项,开发农药新产品5-8个。同时加强农药新品种、新剂型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

2、建成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江苏基地,开展菊酯类、杂环类等化学合成农药的研究开发,并成为我省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创制基地。

3、建设省农用激素和农药新剂型、新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农药创制基地。重点开展昆虫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生物农药、以及高效低污染农药新剂型和高性能分散剂、润湿剂、渗透剂等农药用新助剂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

(二)加强医药研究开发

1、研究开发安全性好、疗效高的新药和药物新制剂。重点支持防治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呼吸和消化系统疾病、老年性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的新药研究开发。到2005年,争取有5一8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获得新药证书。

2、建设一批从事生物制药、化学合成药、中药、海洋药物和药物新制剂的创制基地,以及若干符合《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的中西药临床研究基地。

3、加快中药现代化进程。选择1一2个中药复方进行规范化开发,向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提出新药申请,争取进入国际市场。

4、建立优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技术体系,建设2一3个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中药材栽培基地,创立规范种植的优质中药材品牌,组建中药材标准品研究中心。

(三)加强兽药研究开发

1、研制开发高效、低残毒的抗菌、抗病毒、抗寄生虫的畜禽专用新兽药和蚕渔药新品种以及中草药新制剂,开展改良水产养殖水体环境的高效预防性药物。重点组织畜禽基因工程苗、多联浓缩疫苗、免疫增强剂和免疫佐剂等兽用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到2005年,开发新兽药和生物制品新产品4一6个。

2、建设省畜禽生物制品、畜禽鱼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防治畜禽疫病和寄生虫病的疫苗和药物的研究开发,并针对我省畜、禽、鱼生产中重大疾病的防治,组织攻关研究。

(四)建设“三药”共用评价和条件保障设施

1、建设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站,实行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制度;建立若干实验动物供应基地,形成保障“三药”创制的基础实验条件。

2、发挥省大型仪器协作共用及维修网的作用,建立服务于“三药”创制的分析测试网络。

3、建成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江苏基地生测部和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初步形成符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王药”创制评价体系。

(五)培育“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基地

选择1-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吸引国内外“三药”研究机构进区创业和转化成果,促进“三药”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产学研联合,建成若干集研究开发和产业化为一体的“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基地。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省“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由分管副省长召集,省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审定全省“三药”创制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三药”创制研究开发网络、共用条件保障设施建设的布局规划,加强“三药”创制的科技计划和各类经济计划的衔接协调,研究解决“三药”创制和产业化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实施“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的规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设立江苏省新药创制发展资金,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其扩充为省“三药”创制发展资金。主要采取委托企事业单位开展新药研究开发的方式,推动全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药的创制,并通过对委托研究取得的新药成果实行有偿转让等,实现发展资金的保值增值和滚动运行。

(三)完善省“三药”创制工作网络。组织“三药”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社会开放,实施“三药”创制开放课题,发挥“三药”创制基地的辐射作用,形成“三药”创制网络。结合省科技及专利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全省“三药”创制信息系统,并实行全省“三药”统计年报制度。组织“三药”技术贸易活动,促进“三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定期召开“三药”创制研讨会,围绕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药”产业,研究发展战略和对策,促进“三药”领域产学研结合和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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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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