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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2018.06.0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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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宣传我国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完善全国ADR监测体系,促进该领域尽快与国际接轨,在前三期为临床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培训的基础上,我中心拟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举办“第四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际ADR监测工作的现状;

2.我国药品不良反应及其监测工作的历史和现状;

3.我国药品再评价工作的现状和展望;

4.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的地位和作用;

5.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评价及信号问题;

6.中药的不良反应监测;

7.药源性疾病

8.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流行病学;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有关要求;

10.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功能与维护;

11.其它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及其监测方面的内容。

二、培训对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

三、培训班费用: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由学员自理;学费、资料费每人1200元。

四、培训班时间:2001年6月4日-8日(6月3日报到)

五、培训班地点:浙江杭州市满觉陇路96号满陇桂雨渡假酒店

乘车路线:

1.报到日火车站全天接站;

2.从火车站乘游5路,在动物园站下车,沿满陇桂雨公园的围墙往前走约800米即到;

3.报到当日,机场不接站。学员可乘民航班车至民航售票处,再乘出租车到满陇桂雨渡假酒店。

联系人:张素敏

电话:(010)67164979

传真:(010)67184951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6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0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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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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