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宣传我国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完善全国ADR监测体系,促进该领域尽快与国际接轨,在前三期为临床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培训的基础上,我中心拟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举办“第四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际ADR监测工作的现状;
2.我国药品不良反应及其监测工作的历史和现状;
3.我国药品再评价工作的现状和展望;
4.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的地位和作用;
5.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评价及信号问题;
6.中药的不良反应监测;
7.药源性疾病
8.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流行病学;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有关要求;
10.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功能与维护;
11.其它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及其监测方面的内容。
二、培训对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
三、培训班费用: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由学员自理;学费、资料费每人1200元。
四、培训班时间:2001年6月4日-8日(6月3日报到)
五、培训班地点:浙江杭州市满觉陇路96号满陇桂雨渡假酒店
乘车路线:
1.报到日火车站全天接站;
2.从火车站乘游5路,在动物园站下车,沿满陇桂雨公园的围墙往前走约800米即到;
3.报到当日,机场不接站。学员可乘民航班车至民航售票处,再乘出租车到满陇桂雨渡假酒店。
联系人:张素敏
电话:(010)67164979
传真:(010)67184951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6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0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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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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