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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

2015.03.23 13:22
4127

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意见

为加强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管理,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减少汽车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增强我国汽车工业综合竞争力,我们拟对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进行管理,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4月13日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39

传真:010-68205340

邮箱:luoxiaoli@miit.gov.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084

附件: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

2015年3月12日

( 责任编辑: 佰佰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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