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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7.2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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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公安消防局制订的《潮州市“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潮州市“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公安消防局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奥林匹克科学大会期间全市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从7月15日至9月19日,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平安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平安奥运、平安潮州”为目标,坚决打好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确保奥运期间我市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具体目标是:

(一)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二)不发生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专项检查和治理,确保公共消防安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管重点单位,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死人火灾事故。严抓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安排人力,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营业高峰期、火灾多发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消防监督,强化消防执法,对火灾隐患大,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及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确保消防安全。

(二)强化执勤备战措施,确保圆满完成灭火救援任务。各级消防队伍要加强执勤基础建设,落实执勤装备配备,加大战勤保障力度,提高社会面消防保卫能力。要全面推行“防消联勤”勤务模式,实现人力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火灾防控联动水平。奥运会前,各级公安消防队伍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必须开展一次灭火救援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突发事件,能够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在新闻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专版、专题节目,构建“声、屏、网、报”立体化宣传格局。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志愿人员,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消防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宾馆、酒店、工厂等人员密集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我市开展“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的部署、措施和成果,展示我市保奥运平安的信心、决心和能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从2008年7月10日起至2008年9月19日结束。市政府成立“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建新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曾武雄副秘书长、市公安局黄学琼副局长、市消防局陈永文局长任副组长,市安监、建设、公安、工商、质检、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人防、供电、供水、消防等部门各一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率先垂范,落实工作责任,把“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为更好地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2007年8月8日和2008年9月19日前分别将“平安奥运”消防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书面报市公安消防局(电话:2355972,传真:2294823,联系人:李优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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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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