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冬春季节是火灾的高发期。为了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年火灾形势稳定,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持续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奥运安全保卫战役、“千人万家”突击行动和围剿火灾隐患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和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1-10月份,全市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5.6%和17.5%,无人员伤亡,未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恶性火灾事故。但客观地看,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火灾形势不容乐观。1-10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935起,受灾275户,直接财产损失424万元。农村火灾、居民火灾明显抬头,83%以上的火灾发生在非重点单位、农村和居民家庭。二是火灾隐患仍普遍存在。公共建筑密集、消防车道狭窄无法通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擅自采用易燃材料装修、擅自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老隐患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新的火灾隐患又接踵而来。三是消防基础薄弱。主要表现为“四偏低”、“三薄弱”。“四偏低”即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程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偏低。“三薄弱”即覆盖城乡的专业消防力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薄弱,不能适应灭火救援的需要。市区应建消火栓537个,实有418个,完好278个,损坏无法使用140个;全市各乡镇基本上没有专业消防队;4个县没有公安消防队,千阳、陇县虽然建起了地方专业队伍,但扑救火灾水平仍相当低;市区公安消防队站需补建4个,装备水平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四是冬季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易发。冬季风干物燥,单位、家庭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持续增加,发生火灾的几率大幅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甚至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加之临近年末,节日多、庆典和娱乐活动多,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人流大增,更加大了火灾危险性和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概率。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坚决克服消极厌战情绪,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夯实消防基础,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无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充分发动广大群众,集中力量,迅速掀起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高潮,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一)检查重点。主要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洗浴、娱乐、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城中村”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集中的单位以及重要枢纽单位。
(二)检查任务。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疏散通道、可燃材料装修、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器安装使用、消防产品检验以及消防设施状况。切实加强取暖涉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农村、弱势群体使用煤、柴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落实责任。一是落实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当前冬季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大投入,切实加强消防装备等基础建设。二是落实部门、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安监、监察、公安、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范围内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围剿隐患工作。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三是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社会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和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消防管理措施到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器材完整好用。四是落实公安消防机关监督责任。全市各级公安消防机关要整合治安、经文保、消防和派出所力量,全警动员,密切配合,构建全方位、无缝隙的监督检查网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esave}}
{{/logo}} {{^logo}}{{esave}}
{{/logo}}{{e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