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6年本市春运工作从1月14日至2月22日,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期间水路客货运输及假日旅游运输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确保各种生产生活物资安全运输,确保城市和乡镇渡口渡船和浦江游览安全,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国家发改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指导原则以及交通部和本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水路春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值班制度
按照“精干机构,指挥靠前”的原则,成立由相关管理部门及码头、客运单位组成的2006年市水路春运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本市水路春运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港口局航监处(见附件一)。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水路客运工作实施全面领导,要成立相应的春运水路工作机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确保春运工作“安全、优质、有序”。春运期间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二、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旅客运输
2006年春节相对较早,学生流、探亲流、民工流交织,客运高峰会比较明显;据测算,本市2006年水路春运总量在1212.62万人次,其中,三岛客运总量135万人次,省际旅客运输总量为9.62万人次,市内对江轮渡总运量1050万人次,浦江游览为18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除对江轮渡稍有下降外,分别增长3.9%、2.3%、34%.
有关港航客运企业要在运量预测的基础上,根据旅客流量、流向、流时,认真研究春运期间航线客流特征,认真提前做好船舶、码头设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船舶及码头设施的完好与适航。要合理调配运力,提高运输效能,确保旅客及时输送。同时,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有条件的企业应预留部分机动运力,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紧急突发情况,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安全工作,做好现场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结合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冬季港航安全形势,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船舶、码头设施设备情况,绝不允许船舶带“病”营运;2、候船室电气设备、通讯设施、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3、春运工作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准备情况;4、水路客运企业售票、检票系统运行状况;5、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可能影响春运安全因素的各项情况;6、乡镇渡口的安全保障设施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严抓落实。
加强客运现场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按照船舶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禁止超载行为;对违规超载的船舶,要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同时对驾驶人员和企业依法处罚。
2、高度重视防控禽流感工作,努力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带来的各种困难,落实好各种防控措施,确保实现交通系统防控禽流感“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3、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密切配合交巡警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加强码头周边交通疏导工作。
4、海事部门要严格执法,确保春运水上通航秩序;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力度,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航道畅通;各港口客运设施、渡口和船闸部门要保证客船优先靠泊、优先过闸和客车优先过渡。
5、加强“三品”查堵,加强对旅客行李安全检查,坚决把烟花爆竹等“三品”堵在码头之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重点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
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服务人员、司乘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大力倡导优质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困难旅客重点照顾。春运期间,有条件企业和单位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投诉和监督。要切实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做到购票方便,航班正点,出行快捷,安全舒适,使旅客满意。要营造节日氛围,对客运场站、客运船舶的卫生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保证站容站貌、船容船貌干净整洁,拓展服务内容,推出特色服务,强化服务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尽心尽责。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发挥电视、广播、报纸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及时发布水路春运动态,特别是受气候等因素影响而发生的船期变化情况,便于旅客及时掌握水路春运信息。
五、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报送信息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加强信息工作准确、及时报送。
1、1月15日起到2月23日止,每天上午9时前报送《2006年春运旅客运输日统计表》(见附件二),2月23日报送整个春运期间的数据。
2、发生诸如旅客积压、安全事故等影响较大或涉及影响春运全局工作的各类事件,应在2小时内报告水路春运办公室。
3、及时通报春运进展和领导视察等情况,反映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春运期间每周一10:00将信息以传真形式报送市港口局春运办。各相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春运开始前将其联系方式告知市港口局春运办。
4、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工作总结,并于春运结束后4天内报水路春运办公室。
二00六年一月九日
附件1:2006年上海市水路春运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缪长宝 市港口局副局长
常务副主任:杨建勇 市港口局航监处处长
副主任:余志成 市港口局航监处副处长
成 员:姚文华 市港口局港监处处长
陈秀平 上海港码头管理中心主任
周元平 市港口局安监处副处长
陈 安 崇明县交通局副局长
沈 强 宝山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旭东 航务处处长
林建中 上海交运集团副总裁
陆明其 上海吴淞口开发公司董事长
张海滨 芦潮港镇副镇长
徐桂宾 上海万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 胜 上海亚通股份公司总经理
杨振发 上海港客运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春运信息员:吴小勤 市港口局办公室
春运统计员:吴虹航 务处运港科
春运联络员:杨立新 市港口局航监处
地 址:中山东一路13号530室 邮政编码:200002
值班电话:63391668 传真号码:63210577、63292275
(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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