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正文

朝阳市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8.10.15 15:43
1929

朝阳市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朝阳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辽政[2005]6号),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240元调整为每月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定为3元。请认真按规定标准执行。

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法规

2018.10.15

1929

2018.10.14

2242

2018.10.25

1919

2018.10.23

2034

2018.10.23

2389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