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开展2003年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发出《关于开展200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管政法字[2003]20号,以下称《通知》),定于今年6月开展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水利实际,提出2003年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活动实效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保证必要的活动经费,力求“安全生产月”活动声势大、效果好。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工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根据水利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安全生产月”的活动计划和各项活动的具体方案,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水利职工积极参与,在水利系统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使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注重实效。
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根据今年的活动主题,进一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强化“安全第一”和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到安全生产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大张旗鼓的宣传水利安全生产。6月8日要组织一次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板报、标语、宣传画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要注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征文、安全展览、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生产现场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安全生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针对水利安全生产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召开专题研讨会,深入生产一线调研等形式,认真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和防汛工作,以防汛抗旱、病险水库、水利施工、车船交通、防火防爆、水库旅游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保证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二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边远地区中小水库安全管理情况;三是油库、炸药库、锅炉、压力容器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四是各类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五是宾馆、培训中心、娱乐场所、医院、仓库、办公用房、职工食堂、集体宿舍、幼儿园等消防安全和卫生情况;六是水库旅游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部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深入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抽查。
五、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大力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对活动组织周密,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给予表彰;对忽视安全,活动开展不力,事故多发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批评曝光。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起到以月促年的作用,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
请各单位于2003年7月3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esave}}
{{/logo}} {{^logo}}{{esave}}
{{/logo}}{{e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