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重新调整内容如下:
为促进乳山城市污水处理的市场化进程,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市民的环保、节水意识,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自7月1日起,乳山市将全面上调各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
此次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是在结合新的水价政策的基础上实施的,新的水价政策对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暂不调整,仍为每吨2.50元,普通行业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价格分别调至3.40元/吨和6.50元/吨;新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就高的原则,适当提高征收标准。居民生活用水在综合水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其内部构成进行了理顺,其中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50元提升至0.70元。机关事业、工业用水与饮食服务业等经营用水,执行饮食服务业每吨0.90元的污水处理费标准。特殊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90元调整至1.00元。调整后,乳山污水处理费平均标准为每吨0.86元,平均提高了0.14元,将达到全省平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同时,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地下水价格按高于自来水综合水价征收。居民生活用水(仅指已形成采用地下水集中供水体系并向居民供水的)、部队和学校生活办公用水,综合水价为每吨2.50元,其中水资源费1.60元,污水处理费0.90元。建筑、洗车、洗浴、美发美容业等使用自备井水源,综合水价为每吨8.00元,其中水资源费1.60元,污水处理费6.40元。除以上两类外其它行业的自备井用户,综合水价为每吨6.00元,其中水资源费1.60元,污水处理费4.40元。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