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解析 > 正文

关于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2016.04.27 17:57
1173

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财产共有关系是共同共有的而不是按份共有的。不论是一方收入多,另一方收入少,还是一方从事有报酬的社会劳动,另一方从事无报酬的家务劳动,双方对上述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当然,也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变更财产归属问题(婚姻法第19条)。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婚姻法第17条第2款特别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处分权)。这一规定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是很有针对性的。处分权是所有权中最高的权能,对财产的支配具有决定性意义。从历史上看,我国家庭中夫妻财产在形式上也是共有的,但对财产的处分却往往权操于夫。关于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下述司法解释: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②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不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财产关系与外界会通过债权债务、生产经营等渠道发生多方面的联系。规范夫妻财产关系不仅要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也要兼顾夫妻双方的利益与公平性。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解析

2016.04.27

1252

相关法规

2016.04.27

5116

2016.07.27

4904

2016.07.27

5647

2016.06.06

5958

2016.05.25

4863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财产权益应该如何未雨绸缪

2017.08.07

5318

贵州鉴定机构称新生儿脸部刀痕为四级医疗事故

2016.08.09

6329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2016.07.27

6381

年轻夫妇吵架后将半岁女儿丢路中间离开

2016.04.15

4598

幼童打麻醉药后昏迷30天 医院两下病危通知

2016.03.24

4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