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1生产不稳定。
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3带压不置换动火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1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设备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补焊,必须慎重。非特殊情况,不宜采用。采用时,必须采取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有严格的审批手续。但在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用粘结剂贴补等不动火方法或停车处理。
3.2在带压不置换焊接整个过程中,系统要始终保持正压,绝不允许在负压下进行。其压力宜保持在50—150Pa。
3.3动火施工前,要弄清焊补部位情况,根据裂缝、穿孔的位置、形状、大小、材质和生产情况,制订动火焊补施工方案,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经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审查同意,并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4车间主任、工艺技术员应在现场指挥,并有专人监护,难度较大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项目、生产、技术、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及总经理要亲临现场。消防队和气体防护人员也要到现场监护。
3.5焊补施工现场,通风必须良好,保证漏出的可燃气体能及时排走。焊补现场的上空不得有聚积易燃气体的死角空间。
3.6焊补现场要备有必要数量的灭火器材、防毒面具。必要时可设防爆轴流风机。现场通风必须畅通。
3.7动火施工前,所需要的器材、工具必须准备齐全,不得遗漏。严防施工中发现短缺,影响施工安全。
3.8动火前要报告生产调度部门并经同意。动火过程中,生产要加强指挥,加强工艺分析,保持生产稳定。
3.9各有关生产车间、班组、岗位的生产人员,接到动火的通知后,应检查并落实可能影响生产的一切防护措施。动火期间要精心操作,加强联系,做好异常情况的应急准备。 3.10动火地点应与公司、车间生产调度部门,生产有关岗位建立迅速有效的联络网络,密切联系,以保证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11动火前,应对全体参加工作人员,详细交待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3.12动火前,应由车间主任、安全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全面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有关人员必须就位上岗。
3.13焊工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详细了解并掌握带压动火焊接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不允许不懂或技术水平不高、经验不足的焊工担任带压动火工作。 3.14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施工人员带好防毒面具(严禁戴氧气呼吸器)从上风侧进入焊接地点。把要焊接的钢板依预先画好的范围覆盖上去,紧紧抵住,引燃焊枪,开始焊接。引燃可燃气体时,禁止面部对着穿孔,裂缝,以防压力突然增大,喷火伤人。
3.15裂缝较大,外流气量很多时,要先进行堵塞处理,并要分析周围可燃气体的浓度,严格执行“安全动火制度”,严防爆炸和中毒。当穿孔、因裂缝大而造成焊接困难时,可用铅或其它软金属堵塞,然后用厚3--4毫米的胶皮把漏处粘补住,在胶皮上面涂抹一层黄泥,最后把钢板覆在上面焊接。在焊接过程中,如焊口扩大,无法焊接时,应停车处理。
3.16补焊结束,应彻底熄灭现场余火,认真检查,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并经设备所在车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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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