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闹、暴力伤医、号贩子等违法犯罪犯罪时有发生,3月30日傍晚,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列清单重点关注;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维护公平就医秩序。
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医闹事件,已经成为医疗行业挥之不去的噩梦,这对医患双方都是一种伤害和痛苦,这既不利于医患和谐,又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既践踏了法律尊严,又阻碍了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据3月15日报道,在14日15时许,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发生一起“医闹”案件。患儿家属组织十余人在医院大厅内举横幅、烧纸钱,推搡殴打包括主治医生在内的多名医护人员,并强迫主治医生下跪烧纸钱。
警方到达现场后,立即制止违法行为,现场控制12名相关人员并依法传唤调查。
四川省人民医院一医生因医疗纠纷自杀身亡
据网友爆料,周晓辉遭遇医闹长达8个月,患者家属对值班医生拳脚相加,对年轻护士更是痛骂不已,周医师在自杀前已在网上卖车卖房准备赔偿病人。堂堂一个省医院的主任医生面对“医闹”,竟落得如同破产的个体户般走投无路。被污辱的医生,被损害的患者,看似都不容易,却又在苦苦相逼,制造了无穷无尽的医患矛盾。
那么这些医闹事件为何屡屡发生?
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尚不完善 医疗体制存在弊端
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使患者在医疗费用中自费比例过高,一旦治疗结果不满意,患方有人财两空的感觉,故找医院闹事希望能给赔偿;同时,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体系不健全,鉴定和诉讼的周期过长,第三方调解机制不完善,使医闹有机可乘;
而国家目前尚没有建立医疗风险补偿机制,医疗风险所产生的问题没有解决出路,一旦发生医疗差错或者意外,患者找不到领导,找不到维权机构,更不会想到医疗体制的问题,他只能找到医生发泄对社会的不满。造成医疗事故的发生。
部分人缺乏依法维权的观念
随着我国加快了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公民权利和法律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人缺乏依法维权的观念;对“医闹”的认识存在误区、认识不充分,把“医闹”简单地等到同医疗纠纷。同时医学科技的进步远远落后于患者及其家属对疾病治疗的期望,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一旦出现不好的治疗结果因失望导致不满,严重的就引发“医闹”事件;
而政府和部分医院有怕闹事的心理,为稳定,迫使医院在医疗诊疗行为无过错的情况下也予以赔偿,导致人们错误地认为,只要闹就能得到赔偿,结果“医闹”事件愈演愈烈;
一些患者和家属心存“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观念。在医患纠纷实际调解过程中,并不是患者和家属闹得越凶,最后的赔偿会越多。相反,一些患者和家属因为出现“医闹”等过激行为后,反倒构成了违法犯罪。
3月30日傍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重点打击其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在涉医事件发生时,通知要求,发生伤医、扰序等涉医事件,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要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和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对威胁、恐吓、侮辱医务人员的,要坚决依法制止,并迅速报警;对“医闹”等聚众滋事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对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效制止犯罪活动,依法控制犯罪嫌疑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通知称,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引导依法处理纠纷,同时宣传国家关于处理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规定要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介入医疗纠纷处理,通过耐心细致地疏导,引导当事人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患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或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协助患方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四部委发文是否真的能防止“医闹” 还有待观察
近年来,多部门屡发文件要求维护好医疗秩序,包括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在内的相关部门。但是面对不断发生的医闹事件,面对如此紧张的医患关系,说明医疗体制存在严重弊端,因此,医改呼声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最强音。然而,许多地方的医疗改革,总以喜剧开场,而以悲剧收场,沦为一场啼笑皆非的闹剧。所以确保民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确保民众能够公平地享用医疗资源,提供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显得十分重要。不能有医患矛盾就只靠闹,凭拳头来解决事端。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说来说去,“医闹”本质上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医疗需要和落后、腐朽、僵化的医疗体制之间的矛盾,只有能保障了,能平等了,能维权了,医闹事件才能避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