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们誉为“草原天路”的一条县级公路进入了收费时代,门票价格为50元/人。
此前,凤凰古城开启了“围城收票”,引发舆论和社会一片哗然。
原来,一座古城因为美丽,就得交“进城费”了。
现在好了,凤凰古城要取消“进城费”了。这草原天路又来折腾了,因为公路实在美丽,也就开始要收“买路费”了。
从2016年4月30日起,被人们誉为“草原天路”的一条县级公路进入了收费时代,门票价格为50元/人。所谓“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一条重要通道。由于蜿蜒的道路配上湛蓝的天空,路两侧的村庄、梯田、沟壑、山坡,自驾经过这条路,就像亲自拉开一幅色彩饱和度极高的风景画卷。
消息一出,社会哗然。很有意思的是,从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看,物价局确定“草原天路”是风景名胜区,并以此作为“收取门票”的马甲,似乎他们知道违法收费是不行的,所以找个马甲就自认为合法了。
9成民众认为“草原天路”收费不合理
河北“草原天路”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一条重要通道。蜿蜒的道路,配上湛蓝如洗的天空,以及路两侧的村庄、梯田、沟壑、山坡,让这条公路名声大噪。
日前,“草原天路”收费50元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尽管,河北省张家口市官方摆出了很多收费的理由(投资3.25亿、交通拥堵、人满为患、垃圾遍地、生态环境堪忧等),但民众并不买账。
草原天路收费50元合理吗?针对此话题发表的评论有1200多条,90%以上的网友认为收费不合理。网友“你用猫眼看世界”说:一条路变为风景区,这是大自然赋予的,不应该拿它来收费。要说人多治安差,这是需要管理的。
网友dlyinchi说,公路因为美、因为太多人欣赏它的美,就要设卡收费?请问这让别的路情何以堪?每个城市在公路边都搞绿化、美化,也很美!以后是不是老百姓停下来看看也要收费?美丽环境的保护靠收钱就一定管用吗?
有民众认为,原本是一条通行用的道路,因为沿途有风景就收费,不合理。“自然存在的,我们从这儿通过,领略一下风景就得收费,让人不舒服。纵使美其名曰便于管理,其间的错位与功利明显写在了脸上。”
还有人拿出《公路法》、《旅游法》质疑张北县收费的合理性。《公路法》规定,除明确可收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在公路上收费,只能是“投资建路”权益回报,而不能把景区大门架设在公路上“搭便车”。
草原天路收费“巧妙”绕开了公路法
对于收费,网上骂声一片,但希望免费是人之常情,骂声并不自然成为收费不正当的证据;也有人以游客吃住等收入远高于门票收入为由,苦口婆心劝告“不要让收费毁了当地旅游”,不过,因为“有多少人会因为50块钱门票而放弃走一趟的打算”并不确定,这种劝告当地未必能听进去。依法治国的当下,需要考量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收费,经不经得起法律推敲?
笔者研究了相关法律,感觉当地在收费这件事上做得似乎很“巧妙”:结果是对一条公路收费,却绕开了公路法对公路收费的限制,而将其纳入景区范畴。
哪些公路可以收费,公路法第59条作了明确规定:(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三类之外的公路,均不得收费。“草原天路”是一条县级公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重要通道。对这样一条性质的公路收费,公路法不会“答应”,于是,当地“另辟蹊径”。
“蹊径”就是将公路“纳入”景区。有报道称,“草原天路”已被张家口市旅游局评为3A级景区。既然公路在景区内,在这条路上开车就等于进入景区,收费也就没有问题,这是收费的逻辑。如此逻辑,站得住脚吗?
这条公路是政府出资建设,资金来自纳税人。作为“公路”,其首要功能是满足通行需要,服务社会建设和百姓生活。收费暗含的前提是:这条路上走的所有车,都是来景区看风景的。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对于仅有通行需要的车辆来说,收费之后它有两种选择:交钱,或者不走。也就是说,收费的结果,是承担通行功能的公路,从此对部分车辆彻底关闭了。
将公路划入景区,以此为由收费,这突破了公路法的禁止性规定。一旦这种做法得到认可或默许,或有更多步后尘者。
还要说的是,即使按照景区收费,目前收费在程序上也不合法。《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4月29日,张北县物价局召开“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5月1日,发布《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县物价局效率很高,但超越权限所作的批复,并无法律效力。
笔者不敢断言“草原天路”收费一定收不成,但至少目前,无论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有很多问题,特别是和公路法规定的冲突。
对草原天路收费岂能搞越权定价
作为贫困县的张北县发展旅游经济,无可厚非,但通过涉嫌越权定价的方式来收“买路钱”,吃相有些难看。
众所周知,中国公路收费是有严格性限制的,二级以下公路是不能收费的。景致宜人的省道张沽线,当然不是收费公路。或许正是基于公路收费受限于等级,当地政府来了个“曲线行驶”,把公路变身为景区来收费。这种“脑筋急转弯”,让不少网民大吃一惊:以后若一车四人开上这次“草原天路”,那就要收费200元,这可能比高速公路收费还高出一大截来。
应看到,这次“公路变景区收费”,和之前凤凰古城进城门票之争有着很大区别:凤凰古城的开发权益,毕竟还是通过政府与商业公司合作实现商业化经营的;而草原天路本就是用纳税人的钱修的省道,当地政府直接“拦路收钱”,道理上很难讲得通。
其次,张北县政府有权力决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吗?这次的收费依据是《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而2014年《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即只有河北省级物价部门才能有权制定风景区的门票价格,张北县物价局是不能决定的,权限上差着两级,这是否属于“越权定价”?上级物价部门应做出调查。
事实上,这次张北县在草原天路的收费上,做了不少“技术动作”。比如收费听证会选在五一小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4月29日,选择在5月1日实施收费。“悄悄地进村”,最大限度地避免舆论批评和争议,又正好赶上了五一小黄金周的这波行情。按县物价局成本调查队的核定:草原天路景区门票成本为51.25元/每人次(不含税),之后在含税的情况之下,门票只定50元。张北县冒着舆论质疑,对免费公路按景区收费,就是为了做这么一笔“亏本生意”吗?今后是否还会做进一步“调整”?……这些问号都亟待拉直。
还值得追问的是,草原天路按景区收费了后,景区化服务体现在哪里?厕所、保洁、指示标志、安保等会否跟上景区服务标准?不能按景区收费了,游客却只得到公路的服务。
对作为贫困县的张北县来说,那么多自驾游游客相中了草原天路的美景,想借机发展经济,其实无可厚非。但以涉嫌越权定价的方式来收“买路钱”,吃相有些难看。紧盯着赚“拦路收费”的死钱,不如发展纵深游、提供更贴心的服务,让游客心甘情愿把钱花在当地上下功夫。那种圈地拦路收费的旅游发展思维,也该尽早摒弃。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小编总结
国内景点门票虚高是不正常的现象。未来,景区门票降费或者免费是大趋势。公路就是公路,景区就是景区,政府应多提供公共服务,可从其它方面引导民众消费,比如餐饮、停车场、休闲设施等可收取一定费用,以达到限流、减少环境破坏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