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布的高考招生计划,引起了不小的波澜。由于担心本省外调过多,影响本省考生的录取率,部分家长到两省教育厅举牌抗议。虽然两地的教育部门急忙表态,外调生源不会降低录取率,江苏省还表示本科录取率还将进一步提高,但公众质疑依旧难消。
2014年国务院通过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到,要“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这一意见在面世之初被舆论普遍点赞为实现高考公平的“亮点”,为何在具体落实时,却遭遇激烈反弹呢?
北京、天津为何不调控?为什么要自己做贡献?
这次政府部门在公布调出计划时,只给出了粗略的数据,而没有做详细解释。比如,江苏调出38000人的计划,究竟是包括本科、高职在内的所有名额,还是只是本科名额,抑或只是一本二本名额?调出之后,最终的整体招生计划是多少,会不会影响本省考生的整体录取率,等等问题,都没有说明。社会不满情绪被激发起来之后,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才出来详细解释,称不损害当地考生利益,但家长已经听不进解释了。
其次,我国各地的高考录取率一直存在差异。这次调出计划较多的湖北和江苏两省,虽然高等教育资源比较丰富,可历年来的一本录取率并不高,远低于北京等地方。这些省份的家长从切身利益出发,会这样质问:为什么本省的录取率低于北京,为什么要自己做贡献?
这是推进高考公平无法回避的问题。国家在调整计划指标时,往往选择生源减少的省份,这样可在保持录取率不变的情况下拨出部分计划。这次调整江苏和湖北等省,就是出于这方面考虑。
中西部地区也未必满意:调过来的大多是专科指标而非重点指标
虽然江苏省保证江苏考生的本科录取率和一本录取率都会增加,但有一种质疑也不无道理:如果不调出这些本专科名额,江苏的高考录取率会更高,录取率增加不代表考生的利益没受到损害。
的确如此,因为所谓的“录取率提高”是以“报考人数减少”来实现的,对于具体的考生,更看重的是录取名额减少了。所以,目前的跨省区生源计划调控实际上就是一种存量调控,改变分配方式,而这就必然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招致很大的不满,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做法。
然而,在优质教育资源公平分配上,教育部门却不像缩小录取率差别这么上心。
2008年,教育部要求各省部属高校属地招生不应超过30%,各地陆续达到标准后,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依然不公。2011年,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谈松华在《高校招生名额分配研究报告》中指出,“从各省学生就读部属高校的入学机会指数(平均数为1)看,不同省(区、市)悬殊的状况依然存在,甚至加剧,入学机会指数的差异系数(标准差除以平均数的值)有逐年递增的趋势,入学机会指数的基尼系数也从2001年的0.226提高到2010年的0.298。从分省的入学机会指数变化情况看,北京、上海、天津的入学机会指数在2000年分别为1.75、1.61、1.51,到2010年,分别提高到3.64、3.73、2.84,西藏、青海、宁夏的入学机会指数也分别提高到2.70、1.82、1.72,但是河南、河北、安徽、内蒙古、广东等省区的部属高校入学机会指数却一直在0.50~0.70的低点徘徊,提高幅度并不明显”。
在“上大学不难,难的是上好大学”早已成为社会共识的情况下,给中西部省份多一些部属院校的招生名额,远比给几万良莠不齐的调配指标(江苏省的3.8万,其中有2.9万是专科)更有实际意义。
合理的做法是,让全国各地优质高校都限制属地招生比例
有学者指出,目前“211”高校共有112所,虽然仅占我国本科院校的6%,但承担了全国80%的博士生、60%多的硕士生、50%的留学生和30%多的本科生的培养任务。这些优质院校的发展离不开地方的支持,以招生计划换优惠政策也是常事,它们在招生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属地化偏好。
如果部属高校这30%的属地招生能够做些文章,无论是中西部省份,还是优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东部省份,都能获益。学者张千帆指出,中国各大高校之所以在利益上成为地方政府的附庸,是因为中央缺乏统一的硬性规则,不能帮大学跳出地方保护主义设定的“囚徒困境”。
这应该成为教育部的发力点。有学者建议,在允许各地根据各省进行微调的情况下,教育部应进一步规定属地招生比例不应高于20%;对于只拥有一所211高校的省份,该校在属地省的招生计划占其总计划的比例不高于30%,进一步弱化211院校招生的属地偏好,多出来的招生名额在投放时,可以向中西部省份和人口大省倾斜,提高这些省份的一本录取率。
以限制属地招生比例为名义来调配优质招生指标,容易减少区域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做法应该尽量全国同时推行。
同时打破原有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才能改变僵局
出现这种冲突和矛盾,在现行高考录取制度下,是不可避免的。我国实行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各高校把指标分配到各省,要重新“分蛋糕”,就得动当地户籍人口的利益。在目前高考录取制度之下,希望通过开放异地高考和调整计划来推进高考公平,作为极为有限。
我们认为,只有打破原有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才能改变僵局。也即是,要以招考分离为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高考,允许各地考生不分户籍自由报考,然后以统一的高考成绩去申请大学,同时各大学自主招生,在招生时结合学生的统一考试成绩、大学面试成绩、自身综合素质、家庭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录取学生。
这样做既可推进我国基础教育摆脱应试教育的框架,推动大学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又可在更大程度上实现高考公平,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对中西部高考录取进行支援,促进全国教育公平,是件好事。但在决策过程中,行政权力不能僭越专业职能,更不能忽视民意。要在应该发力的地方发力,进行智慧的改革。否则,不仅会越管越乱,也难以实现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