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四川广元白龙湖上一艘名为“双龙号”的游船翻沉,事发时,包括船长、水手在内共18人。目前已知2人死亡,3人受伤,13人失踪。据记者证实,事发前,船长周丕强参加了由当地海事处组织的针对属地内所有船长的安全培训。
事故虽有其他的风险因素存在 但天气不是替罪羊
船长参加安全培训,不等于就能完全避免事故,但从逻辑上推断,可以增强船长安全驾驶的系数,特别是让船长们更有警惕心。然而,事故仍未能避免,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参照学者的专业判断,一起安全事故发生,可从四个层面寻找成因。一是环境风险,比如有没有突发的气象因素;二是设施设备风险,比如游船抗风险能力如何;三是人员因素,比如船长有无遵循规定;四是管理风险,也就是景区和管理部门在接到预警之后,有没有做出应急响应。这四个风险并非单一出现,有可能同时出现,相互叠加,致使事故发生。
那么,具体到“双龙号”游船翻沉,与这四个风险是否有关?尽管真相尚未打捞出来,但从已知信息,便能猜测一 二。来梳理一下时间表,6日4日14时许,广元市气象局发布雷电黄色预警,收到黄色预警后,海事部门及时通知并要求停止出船,但此时距离“双龙号”出航已 有两个小时。14时50分左右,“双龙号”翻船。
可见,天气不是替罪羊,无论气象部门还是海事部门似乎也不该承担责任,但是,有预警并不等于有效预警,在预警与事发这个时间段,海事部门究竟尽到了多大责任?同时该追问,依据船长周丕强行船二十年的经验,当天有没有足够理由出船?
常识看,周丕强没有理由冒险。因为船上有他一家三口——周丕强夫妇和他们的4岁儿子,其22岁的女儿由于留在家中,躲过了这一劫难。还有一个令人难过的细节是,一家三口占了4家,还有一对母女。换言之,这次翻沉事件导致数个家庭陷入灭顶之灾。
游客未穿救生衣 人为管理存在漏洞
那么为了乘客安全着想,在乘坐游船时,要求乘客都要穿戴救生衣,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规定。如果船主严格执行规定,乘客也都穿戴好救生衣,即便发生突发沉船事故,也会因救生衣的保护,不至于立刻沉下水底,而且加大了逃生的概率。可是从其好友公布的朋友圈照片来看,这些乘客都没有穿戴救生衣,显然船主和乘客都负有责任。至于景区管理方面,有没有存在监管疏漏,则需要后继调查才能知晓。
沉船事故中,如果乘客都穿好救生衣,生还几率会大大增加。然而,不穿救生衣的 情况却屡见不鲜,这凸显船舶运营者违规操作,相关部门监管亦存在漏洞。一些船舶运营者自恃“艺高人胆大”,自以为对水文、水性熟悉,麻痹大意,殊不知天 有不测风云,危险永远是在猝不及防时袭来。酿成惨剧,悔之晚矣。
同时“穿好救生衣”也并非不成文的规定。一些地方早就有硬性要求。例如《四川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游客必须在穿好救生衣后,方准上艇筏漂流。很多地方甚至明文规定,乘客不穿好救生衣就不允许发船。从这起事故来看,这些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值得关注的是,广元市海事局官方网站5月23日曾经发布消息,出台汛期水上安全工作的5条措施。海事局班子成员拉网检查,要求“不跑一船、不亡一人”。没想到,仅仅10多天后,就发生这起景区翻船事故,惨痛教训值得反思。
沉船事件敲响外出安全警钟 提高警惕需落实到实处
当前正值汛期,端午假期即将到来,各地相关部门必须提高警惕,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安全责任,不能让安全措施挂在墙上、悬在空中。既要加强安全宣传,提升游客安全意识,也要加强监管,强化问责,确保群众安全出行出游。每一个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有时候,哪怕一个细节都能导致难以预估的灾难 发生,这也提醒所有涉事人员做到万无一失。
乘车要系安全带,乘船要穿救生衣,游泳要熟悉水域环境,这些都是安全常识,民众应该牢记。即便穿戴救生衣会影响美观、给身体活动带来不便,但为了生命安全,还是要遵守安全规定。而经营者和管理者,更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禁止游人不穿戴救生衣上船。安全规定虽然看似繁琐,却是保护生命的底线,不可有一丝懈怠。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没有调查,就没有真相;没有真相,就无法处理责任人。惟愿类似事故不再出现,别再让生命检测监管之失、预警之软、应对之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