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约4000吨来自上海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欲在苏州太湖西山违规倾倒时被当场抓获,测算显示,相关垃圾总重量超过2万吨。近年来,苏州、无锡、赣州、清远等地接连发生外地垃圾跨省倾倒事件,垃圾源头多是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公害,大城市垃圾产量惊人,而且处理成本高昂,偷运到外地非法倾倒就成为一桩利益可观的地下生意,而这种“快捷”的处理方式,对环境的污染破坏也是显而易见。
跨省市倾倒垃圾案件频发彰显背后监管漏洞
2016年6月下旬,据广州媒体报道,5辆由深圳出发满载生活垃圾的货车在清新区禾云镇云龙工业园附近荒地被截获。经调查,确认这5辆货车共装载172吨生活垃圾,来自深圳龙华新区石场路的垃圾中转站。
2016年5月下旬,江西赣州于都县境内发生一起跨省“偷倒垃圾”事件。工作组调查获悉,这批垃圾竟然来自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辖区,本应由深圳市剑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清运。经过几家清洁公司倒手之后,这批垃圾被运往江西于都县偷倒。
上海垃圾的跨省偷运似乎更为严重,周边的常州、无锡、苏州等地都未能“幸免”。去年6月,常州地方海事局接到举报,有4艘货船载了上海的2000吨左右的生活垃圾,沿大运河运到了常州,试图偷埋处置。去年5月,上千吨生活垃圾被从上海用船偷运到江苏无锡惠山区洛社镇掩埋,导致当地环境污染,影响恶劣。
近年来,除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从上海运到江苏倾倒的事情也时有发生。针对垃圾倾倒问题,上海官方曾表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但仍然难以彻底根治。跨省违规倾倒垃圾行为屡管不力、屡禁不止,深层原因何在?
从诸多现实案例来看,垃圾异地倾倒一般遵循着从大城市向周边附近中小城市、从城市向农村的转移规律,与一些重污染工厂的转移路径有着惊人的一致。表面上看,这是地方环境容量乃至发展阶段的差别,比如在大城市,无论是生活垃圾还是建筑垃圾都相对更多,较之于次一级城市或农村,都会有更多的垃圾“输出”压力。但实质上,这之中是不同地区环保执法能力与意识的差异,在起着关键性作用。
垃圾偷运背后黑色利润惊人
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的触目惊心之处,不仅在于其“‘垃圾山’高高耸立、苍蝇满天飞”的恶心观感,更在于其层层转包倒手、黑色利润链惊人的运作过程。现代城市的垃圾处理,虽已有垃圾排放权交易这种市场化运作模式,但它是以公平的货币交换为基础的。而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却完全变了味:上海环卫机构既没有与苏州方面签订垃圾交易协议,将垃圾外包给中介机构后也没有后续的跟踪监督,任由其层层转包,终致以邻为壑的恶果。
这其中的逻辑已经再明显不过:垃圾转运利润惊人而又缺乏评价机制,承包公司必然会选择垃圾倾倒的成本洼地。要想成本最低,随便找个地方偷倒了之是顺其自然的事。
所以,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产生的源头,就是基层环卫机构在将垃圾外包之后,并没有对承办单位进行必需的监督与跟踪。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最初与其交接的是专业的垃圾清运公司,但在利润牵引下,又会将业务转包给更小的、不规范的垃圾处理机构甚至私人拥有的货船,而这个时候,本该精细运作的公共服务外包已经失范了。
本质上,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是城市公共服务外包跑偏的一个样本。公共服务外包是舶来品,它的基本原理是政府付费、由民间组织将政府业务承包。这本是政府与民间资本良好互动的社会治理范式,但在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中,却因为具体程序的跑冒滴漏,沦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温床。
照理说,上海基层环卫机构在垃圾外包过程中,要有严格的竞标程序与事后调查评估机制作为保障,这既是为保证投入的财政资金不被浪费,也是为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负外部效应”。但从结果导向来看,上海环卫机构并没有按照公共服务外包的基本原则来外包城市垃圾处理,在该事件中难辞其咎。
遏制“异地排污”需严格监管
应对跨区域污染行为,就要打破环保执法地域区隔,加强环保信息共享。对每一批垃圾和污染物处理,都要建立台账、全程追踪,不能让任何污染物处于监管视野之外。
要做到这些,除了监管力量要给力、执法部门要真作为,还要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监督的作用。比如专业的环保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及与环境安全息息相关的本地居 民,都可以成为环保部门的耳目,成为环保执法的支持力量。有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明目张胆的偷排偷倒行为就会无处藏身。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城市垃圾由相对发达地区流向不发达地区,如果没有专业的交易系统与严格的后续监管,问题必然频发。这也就意味着,在城市垃圾外包服务中,环卫机构的监督与跟踪程序一定不能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