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名为《府谷国土局副局长遭儿媳公开举报被双规》的帖子在网上疯传。据悉,帖子中的“儿媳”王某与府谷县国土局副局长张少军之子以夫妻名义生活并育有一子。王某怀孕数月时,发现“丈夫”出轨,多次沟通无果,张少军夫妇竟以两人未领结婚证为由,劝女方净身出户。一怒之下,王某向榆林、府谷两级纪委举报“公公”贪污腐败。据报道,目前张少军已被双轨。
家庭矛盾引发的反腐斗争多是因为分赃不均造成
很多网友觉得这简直就是一股清流涌上反腐的潮头,纷纷给这位大义灭公公的儿媳点赞。而事实上,这些年妻子反丈夫、儿女反老爸、直到今天的儿媳告公公,各种来自官员家庭内部的“反腐斗争”,几乎无不出于情感破裂。并且,因为官员本身、或者官二代没管住自己的下半身所造成的节操冲突,占了绝对的主导。
这个案例中的王某,作为张家的官儿媳,如若“丈夫”本分、“公婆”晓理,这位“儿媳”想必无心参与与自己无关的反腐事务。她的义举,显然与政治信念和自觉意识无关,一切只是家庭矛盾冲突中失利方的反戈一击。其无助情形下的“复仇之举”能够结出反腐“成果”纯属偶然。大义灭“公公”的家庭内斗升格为与腐败分子的英勇抗争,这则故事激起的广泛的公众情绪,不是愤怒,也不是震惊,而是荒诞。这户官家应该是守着贪来的钱财相安无事。从这个意义来说,家庭矛盾冲突引发的“反腐斗争”,本质上还是贪财的分赃不均所造成的,这跟反腐的成果、与反叛者的自觉性,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它依然是“偶然反腐”。
亲人反腐暴露出当地监管系统的低效也显示出公民监督意识弱
亲人“反腐”,一反就灵。不是因为这些落马的贪官身边有着人民群众眼中的好妻子、好儿女、好儿媳,而是这么多年来,反腐制度还没有做成一个好笼子。
张少军有价值上千万的房产,有数千万的民间借贷放出去,监管机构不知情,吃瓜群众不知情,只有妻子儿女儿媳妇知情,表明一些地方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紧、编得不科学、管得不牢靠;表明官员财产等最敏感、最实质的内容,还没通过制度设计,放到社会民众的视线里。它客观上给社会容易造成一种疑惑与焦虑——既然是儿媳举报公公这样的案例极具偶然性,既然一个县的国土局副局长都能贪这么狠,那么,还有没有其他贪官深藏不露?
贪官以这种形式落马,暴露了当地纪察系统的低效。坐拥上千万房产的“大蛀虫”,在高压反腐的地毯式扫荡下幸存,这不得不让人疑虑,当地反腐梳察网络的筛眼到底有多么的稀松。在秧苗上随意即可捉住一只害虫昭示着灾情严重。一个由于偶然性因素落马的官员不会带给公众多少庆幸,相反人们会感到更为忧心。这种家庭式反腐斗争勾起了人们对于基层政治生态的担忧和对于当地纪察系统工作能力的不信任。因而,这位“儿媳”的功劳不仅在于举报了贪腐的“公公”,还在于点示了一下迟缓的基层反腐系统。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次反腐斗争的起点并不是源于公民监督意识的自觉。假设如果王某“丈夫”没有出轨,或王某与张家之间达成新的和解,“儿媳”会如此大义凛然地揭露“公公”那深不可测的财富与神秘吗?富有而美满的家庭生活本身就具有一种强大的收买力,它往往会使人失去是非判断的能力,安然于这种不义的幸福。这表明我国的反腐斗争还只是在高位运行,零容忍的决心并没有普化为一种普遍的公民意识,公民监督的自觉力与行动力还很薄弱。
反腐斗争还需提高公民监督意识完善监管制度
一个早就暴露原形并自我“举报”的官员,早就应当引起当地政府和反贪部门的高度关注,却只能由偶发的“儿媳举报”才把事情闹大,最终依法受到查处,这样的反腐“逻辑”,让人感到难言的沉重和悲哀。与“情妇举报贪官”、“老婆举报老公”一样,“儿媳举报公公”、“女婿举报老丈人”之类反腐故事或许很精彩,却难以成为真正的反腐利器。这样的反腐故事也一再说明,反腐败由“偶然的举报”走向必然的惩治,由先期治标的阶段性治理,走向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治本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对于还没翻脸的贪官家庭来说,儿媳举报公公落马,告诉他们一个道理:守住贪来的钱财,必须从守着“裤腰带”做起,从利益均沾的家庭“安定”与“团结”做起。但是反过来,这个案例告诉社会,反腐斗争,靠偶尔出一个分赃不匀的家庭、靠几个老婆儿女与儿媳的翻脸,都是不靠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