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本应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避风港,然而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虐待案,被告人马某却因为虐待六岁亲生女儿致死获刑五年。
母亲本应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避风港,然而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虐待案,被告人马某却因为虐待六岁亲生女儿致死获刑五年。
俗话说的好,血浓于水。世间没有比亲情更加纯洁的情感,可为何家庭虐童事件仍旧一次次被曝光出来挑战我们的心理底线呢?是什么让家庭不再是温馨的港湾?是时候冷静思考悲剧的渊源了。
处罚力度不痛不痒,怂恿了家长的虐童行为
虐童事件层出不穷,而其中父母虐童事件最为让人痛心与不解。在家长眼里,打孩子是家事,不犯法律,别人管不着。而相关监管部门出于同情,也不追究虐童家长的责任。即使追究责任,顶多给予道德谴责,很少追究虐童家长的法律责任,怂恿了家长的虐童行为。殊不知,孩子虽是其父母所生,但并非家庭的私有财产,而是国家的花朵和未来,保护好他们的人身安全,让他们健康成长,既是其父母的责任,也是政府部门的责任,理应齐抓共管。
在美国等国家,如果儿童在没有成人看护下,单独置留家中,邻居发现后会马上报警,孩子的父母会受到法律制裁甚至被剥夺监护权;但而在我们国家,近年虽屡屡曝出父母殴打子女的新闻,但鲜有质疑父母或亲人的监护之责,更不要说让其受到法律惩戒了,以至于父母虐童幼童的悲剧连连发生。
家长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意识与方法,虐待子女毫无悔意
家长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或许正是这样一种心理,让很多家长会有一种“孩子是我自己的”的强权教育的意识,而缺乏一种正确的家庭教育意识与方法,在教育孩子上,他们是想骂就骂想打就打,感觉打孩子就是很正常的做法,毫无一点悔意。
法律意识淡薄,更不懂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到底意味着什么。监护权本身强调的是保护、照顾和抚养,而不是管教,更不是打骂。可在虐童家长的眼里,监护权代表的是“我可以管教你、监督你,你犯了错我可以任意教训你”,可想而知这种思想有多可怕。
少有人意识到儿童与成人一样享有平等的人权,有些家长对监护权的理解存在误差,监护权本身强调的是保护、照顾和抚养,而不是管教,更不是打骂,孩子也是一个个的独立的生命体,他们同样具有独立的人格权,即便是家人也没有权利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虎毒都不食子,人却不知道,这才是我们社会现存的最大的悲剧啊!
保障孩童权益,减少虐童事件的发生
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人!是父母!惨烈的案例一次次在敲打我们,未必每个人都可以享有为人父母的权利。孩子是社会的未来,如何才能更好地保障孩童的权益,使他们健康成长,免受伤害,除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外,更需家长道德素质水平和心理素质水平的提高。同时,让全社会都来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才能最大限度减少虐童事件的发生,让其健康成长,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小编总结
教育子女必须采用正确的方法,通过说服予以引导和鼓励,不能简单粗暴,更不能采用家庭暴力的形式,否则不仅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