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15条鲜活生命瞬间消逝。一个人“错过一站”,让其他十多个人“错过一生”,其教训不可谓不惨痛。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15条鲜活生命瞬间消逝。一个人“错过一站”,让其他十多个人“错过一生”,其教训不可谓不惨痛。近日,江西新余市的一名公交车司机李女士,被一名男乘客打了,而且还伤得不轻。我们在呼吁文明乘车、呼吁见义勇为的同时,更应多理解、关心公交车司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其人身安全,努力营造一个足以让他们安心履职、确保行车安全的环境。
“和谐”方式解决司乘矛盾 真能起到作用吗?
类似事件中,司机被打的理由是各种各样,堵车、变道、不找零,甚至等车“等烦了”。我看见的最奇葩的理由就是司机提醒乘客注意小偷,却被恼羞成怒的小偷打了一耳光。有网友提议给公交司机驾驶室增加类似出租车上的防护栏,或者向地铁司机那样安装独立的驾驶舱。有的公交公司设立“委屈奖”安慰被无故伤害还能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公交司机。
然而,这些“和谐”的方式能起到作用吗?我认为还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切实捍卫各方的权益。不光是保护公交司机的权益,还要保护乘客的权益、公交公司的权益。
用法律的刚性条文确保司机安全 缓解公交暴戾之气
保证公交车司机安全,才会有公交车上的公共安全——这是再直白不过的道理。公交车司机是个普通的职业,也是个特殊的职业。这种普通的特点,在于公交车司机只是众多公共服务岗位之一;说到他们的特殊性,就在于他们的心理健康、驾驶技术与应急技能,直接关系着整车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这个移动的公共空间里,乘客与司机本是“安全共同体”,对公交车司机的尊重,也就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尊重。
然而,近些年来,公共交通中的暴戾之气一再出现,暴力行为一再上演,已经到了必须严肃整饬的时候了。有必要树立“公交车司机不可侵犯”的社会共识,以保证在移动的公共空间里驾驶员的安全。这里,可以考虑将“妨碍公交车司机”的行为入罪,用法律的刚性条文保证驾驶员安全,也可以参照出租车、旅客列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做法,为公交车司机隔离出封闭的空间。
提高殴打公交司机违法成本 保障行车安全
无论是在行驶的车辆上殴打司机还是抢夺方向盘、拔车钥匙,都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对这些行为如果只是警告、罚款或短暂拘留,无疑与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很不相称。
公交是特殊行业,驾驶员行车途中,注意力高度集中,乘客辱骂殴打驾驶员,甚至抢夺方向盘,多会严重干扰行车安全,危及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国内还未有一部专门法律来保护从业人员,使得一些抢夺方向盘和损害公交车驾驶员人身安全的案例,最严重也只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达不到威慑社会的作用。
只有殴打公交司机的违法成本提高了,才能真正保障行车安全,防止一车乘客成为一些人不理智行为的牺牲品。在有关部门加大对此类行为打击力度前,公交公司也要对司机进行普法教育,一味委曲求全固然不可取,在车厢里还手甚至拔刀相向也是不推荐的,正确的做法是赶紧拔掉车钥匙并停车报警,让警察来处理或是直接赶这些野蛮乘客下车。公交车上也应统一安装监控摄像头,方便取证的同时将殴打司机的乘客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再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其“旧病复发”,再次殴打司机危及行车安全。公交车上应统一安装监控摄像头,方便取证。
( 责任编辑: 屈滢雪 )
小编总结
乘坐公交车时,大家一定注意听站名,如果错过可以下一站下车,在坐过去,千万不要跟司机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