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12年2月25日,一辆从三门峡市开往晋城的旅游大巴在国道207衙道段时,翻入路右侧约50米深沟。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伤。事故是由于驾驶员对道路不熟悉,驶过目的地后,掉头折返,并且超速行驶所导致的,提醒驾驶员不要超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定,不熟悉的道路不要行驶,同时也提醒公司负责人不要让对道路不熟悉的驾驶员开车行驶,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12年2月25日,凌晨4时,驾驶员白万光拿着一份从河南义马至河南济源的省内旅游包车合同,经过了公司的例行检查,前往“驴友”们的聚集地。随后,该车从河南义马出发经洛阳孟津上连霍高速到达了河南济源的五龙口旅游区,未经停留,他们就马不停蹄地驶入207国道,赶赴真正的目的地--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山河镇道宝河村。
道宝河村距离河南省界约6公里,但由于不熟悉路途,他们走错了路。一直向北行至距河南省界约10公里的一处山顶时,才从当地老乡处得知已经多走了5公里,便立即返程下山。当时,他们所在的是一段长达12公里的双向坡路车道,高差在500-600米左右。道路边的交通标志上显示着“限速20公里”、“前方沟深落石,10公里减速慢行”。
9时25分,该车刚超过一辆普桑小轿车后,在下坡时的一个急拐弯处撞飞了路边的防撞墩,翻下深沟。
事故发生,附近民众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前去救援,并通知120前来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因驾驶员不熟悉道路,客车沿207国道由河南驶入晋城后驶过目的地,又掉头折返向河南方向行驶。在由北向南行驶至1319km+950m处(泽州县境内,该处路段限速20km/h),因超速行驶,车辆驶出公路西侧,坠入沟内。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伤。被告人白光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死者家属及部分伤者进行了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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