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12年7月24日,寿宁南阳山坑村民缪德良驾驶三轮货车(驾乘22人)从寿宁县南阳镇山坑村开往南阳镇方向,途经山坑村通往南阳镇的村道石桥路段时,车辆驶离右侧路面翻到山沟,造成14人死亡,7人受伤。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驾驶员驾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造成的,提醒驾驶员不要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车辆,遵守交通规定,同时提醒乘客不要乘坐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车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12年7月24日,7时30分许,缪德良驾驶未经注册登记、制动系统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三轮汽车,搭载龚某等21人,从寿宁县南阳镇山坑村开往南阳镇方向,行驶至山坑村“铁屎岗”附近时发现刹车失灵,6名乘客闻讯后迅速跳车。车辆继续前行至石板桥路段通过左转弯道时,失控向右冲出路面翻落到9米深的边坡石坎上,造成14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前来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由于驾驶员驾驶未经注册登记、制动系统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三轮汽车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7人受伤。被告人缪德良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赔偿被害人及家属附带民事赔偿的各项损失共计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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