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1957年9月11日,吉林省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空分车间682氧气装瓶站休息室,因违章吸烟致3人被烧死,重伤1人,轻伤2人。这起火灾安全事故提醒人们不要违章吸烟,要遵守相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1957年9月11日16时许,因该厂空分车间的氧气不合格,不能装瓶,682氧气装瓶站的6名工人将室内的压缩机空气吹洗出口阀打开放空后,便集中在休息室内学习。18时50分,1名工人在点香烟时,火柴在富氧中剧烈燃烧,该工人随即将火柴扔在地上用脚踩,火焰即由裤脚向上蔓延,另1名工人见状急忙协助其进行扑救,不料自己身上也着起火来,倾刻之间室内烟火弥漫,有2名工人破窗逃出。班长、点烟的工人和1名工人夺门而出,协助灭火的那名工人因惊慌失措未将门拉开而烧死在休息室内,班长和点烟的工人因烧伤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1名工人因惊恐过度精神失常,其它2人轻伤。事故发生后,附近员工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前去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工人违章吸烟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3人被烧死,重伤1人,轻伤2人。相关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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