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1994年2月13日,一辆无牌照的韩国产“空克特”牌小桥车从唐山市新华西道新火车站向东行驶,当车行至渤海机械配件经销处门前的马路上超车时,将路上行人撞倒,导致2人死亡。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驾驶员酒后驾车导致的,提醒驾驶员不要酒后驾车,遵守交通规定,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1994年2月13日19时40分许,被告人肖其良酒后驾驶无牌照的韩国产“空克特”牌小桥车,载着被告人张宾、唐永莲从唐山市新华西道新火车站向东行驶。当车行至渤海机械配件经销处门前的马路上超车时,将在机动车车道上停留下来系鞋带的妇女郑秀凤(29岁)及其子李洋洋(2岁)撞倒,致李洋洋颅底骨折,脑干损伤,颈椎骨折,延髓损伤而死亡,并将郑秀凤带挂于车下。此时肖其良把车暂时停了一下。被告人张宾、唐永莲发现该车肇事撞人后,有人前来追车,即对肖其良说:“有人追来了,快跑。”肖其良在明知车底下有人的情况下,又驾车逃跑,将郑秀凤拖拉500余米,致郑秀凤颅底骨折,广泛性脑挫裂伤,胸腹重度复合伤,急性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事故原因:
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驾驶员酒后救出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肖其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果想了解生活小知识和安全用品也可关注本网站的你知道吗、品鉴、科普和话题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