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11年10月29日,一辆警车在行至汝南县城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驾驶员酒后驾车导致的,提醒驾驶员不要酒后驾车,遵守交通规定,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11年10月29日下午14点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汝南县城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前去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驾驶员酒后驾车导致。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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