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1985年5月9日,山东德州石油化工厂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这起爆炸安全事故系操作工操作失误导致的,提醒操作工们工作时要认真操作,遵守相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1985年5月9日,山东德州石油化工厂电解车间液氯工段已充装6只0.5吨的液氯钢瓶,当第7只钢瓶即将充装完毕时,钢瓶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的气瓶是工厂1984年购入的旧气瓶,在一次充装液氯前,操作工曾发现由瓶内流出无色透明的粘稠液体,即将气瓶推到液氯充装平台上放置。在本次充装中被误充入液氯。由于瓶内残存的芳香烃(事故后查明无色透明的粘稠液体为芳香烃)与液氯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导致液氯钢瓶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附近员工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前去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这起爆炸安全事故系操作工操作失误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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