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16年10月13日,在山东省省道S352枣庄市峄城区境内65公里+748米处,一辆牌照为鲁HBV57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三轮汽车相撞,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10万元。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驾驶员违规超载逆向行驶导致的,提醒驾驶员不要超载行驶,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要逆向行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16年10月13日16时许,一辆牌照鲁HBV575(鲁HVT96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恒昌汽车修理厂出发,沿S352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左庄村原枣庄沪园实业有限公司院内装石子。17时50分许,该车装满石子后沿352省道由西向东前往临沂市郯城县二庙镇送货,18时40分许行驶至事故地点。17时30分许,一辆载有10人的三轮汽车,由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小寨子村施工工地返回峄城区吴林办事处驻地。18时40分许,两车相撞。事故发生后,附近民众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前去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驾驶员违规超载逆向行驶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10万元。相关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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