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16年1月23日,在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的天津路十堰绅协广场地下室车道雨棚安装项目工地上,一名工人从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2.6万元。这起生产安全事故系工人擅自登高作业导致的,提醒工人不要擅自作业,要遵守相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16年1月23日上午,在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的天津路十堰绅协广场地下室车道雨棚安装项目工地上,工人开始安装雨棚顶部的玻璃。3名工人在钢架上负责安装玻璃,3名工人在地面负责清洗和递送玻璃。八点十分左右开始干活,到上午10时30分,已安装了15块玻璃,准备安装编号为15#的第二排第三块玻璃时,在地面工作的工人应找不到15#玻璃,10时50分左右,郑秀应在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自行爬上雨棚钢梁测量安装部位的尺寸。测量过程中失足从雨棚钢梁架坠落到地下室车道地面。事故发生后,附近工人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前去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这起生产安全事故系工人擅自登高作业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2.6万元。相关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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