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原因:
事故暴露出当前一些化工企业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南充“4.23”爆炸事故和自贡“3.18”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冒险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在上述事故中,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
(三)企业没有处理好效益与安全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南充“4.23”爆炸事故就是企业未及时停车,违章处置导致的事故。
(四)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成都温江“4.16”和“4.18”就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安全监管执法仍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事故防范:
为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迅速扭转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针对近期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形势,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查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信部印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精神为契机,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真落到实处,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从即日起,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作业现场:工艺管理、设备管理、15类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等情况;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等情况。
(三)加强高温雷雨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夏季历来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以防泄漏、防火灾爆炸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强化夏季“四防”工作(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四)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企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实施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大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投入,有效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严格监察执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停业整改,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停产停业,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绝不姑息迁就。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事故,监督事故企业吸取教训,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