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8月7日,马明添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行至沈海高速公路下行线3282KM+750M处(即江城白沙段)时,车辆左后轮胎爆胎,致车辆碰撞左侧公路中心隔离带护栏后向左侧翻,造成车上乘客三人死亡、三人轻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后,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市公安局前日以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马明添执行了逮捕。
事故认定:
“8·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向肇事司机、车上乘客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委托相关机构对车辆安全性能、事发时行驶速度进行检验鉴定后,最终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马明添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在行驶过程中遇车辆爆胎时采取措施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马明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处理:
市公安局在事故发生当天就对造成三人死亡的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马明添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前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马明添执行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