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各行各业都常见的现象,可对职业病鉴定方面知识了解的人却甚少。本文就来介绍职业病是如何鉴定的。
绝大多数职业病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但职业癌、噪声聋、尘肺病等职业病是很难鉴定的。因此,如何鉴定职业病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佰佰安全网与您聊聊有关职业病是如何鉴定的职业病安全小知识。
什么是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造成职业病的原因有哪些?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
构成职业病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职业病患者的悲哀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职业病种类有哪些?
根据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颁布施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10大类包括:
(1)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计19种);
(2)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计9种);
(3) 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白内障等,计3种);
⑷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等,计4种);
(5) 职业性化学中毒(如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等,计60种);
(6)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高原病等,计7种);
(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放射性肿瘤等,计11种);
(8) 职业性传染病(如炭疽、森林脑炎等,计5种);
(9) 职业性肿瘤(如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计11种);
(10)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井下工人滑囊炎等,计3种)。
职业病是如何鉴定的?
首先应该去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居住的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做职业病诊断(注:可咨询当地职业病防治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去做诊断的时候必须要准备的材料是: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一定的时间内做出诊断结论,出具职业病诊断报告。若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可在30日内,向做出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诊断病鉴定,设区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该鉴定为最终鉴定。
劳动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1、在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首先注意劳动岗位是否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如果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劳动岗位,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是避免罹患职业病的最有效方法。
2、积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范常识,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实践中,有部分劳动者缺乏与岗位相关的职业病防范常识,对于操作规程、防护设备等重视不够,导致罹患职业病或者使病情加重。
3、提醒用人单位配备或自己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一般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在法律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对于从事易患职业病岗位的劳动者一定要自行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
4、提醒用人单位对自己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体检。及时体检对于劳动者来说,不仅是早知道早治疗,从司法实践角度,及时认定职业病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存好工资条、体检表等与工作有关的证据,避免以后出现维权困境。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