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里说去韩国打工包吃包住月薪16000元,结果去了韩国不仅没赚到钱,还因“打黑工”被遣返了。今年年初,老张的出国“淘金梦”碎了,但新昌警方却以此为线索,破获了绍兴市首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这个案件很有典型性,希望能给有出国打工想法的人一个警示。”7月19日,新昌警方披露了该案件侦破始末。
海外“淘金”,2个月后被遣返
案件源于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的一次询问调查。
今年2月11日,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对韩国遣返人员老张进行询问调查,问话中老张表示遣返是因为自己在韩国打工。
“如果是通过正规中介公司介绍出国打工的,一般是不会被遣返的。”民警表示,当时他们就推断老张有可能遭遇了“黑中介”。果然,老张接下去的回答证实了民警的推断。
老张今年50岁,之前曾有去新加坡打工的经历。去年8月底,老张在杨某的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去韩国打工的消息,包吃包住,保底月薪16000元。老张心动了,带着几个朋友赶到了杨某在奉化的劳务公司。
在每人交了1.8万元的中介费后,去年8月29日,老张等6个人赶到了上海浦东机场,见到了总公司的赖某,还有2个同去韩国打工的湖南人。赖某告诉大家,为了能顺利过关,大家要装成是去韩国旅游的,所以行李箱里不能带和旅游无关的生活物品。
老张记得,同去的老杨带了一床电热毯,最后拿出来扔了。清空行李后,赖某又要大家记下旅行社、酒店、景点等的名称。
虽然做了培训和准备,但同去的6个新昌人中还是有4个人被拒签了,只有老张和老杨顺利入韩。
“到了韩国后就是去一家农场种萝卜,550块钱一天,但一个月只能工作10多天。”老张说,在韩国的日子他是在担惊受怕中度过的,因为害怕被发现。去年11月7日,老张一边逛超市一边给家人打电话,结果被韩国法务人员发现,第二天就被韩国警方遣返。
赖某所开设的劳务公司
挖出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完成对老张的问话后,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马上调查了杨某的劳务公司,发现并不具备对外劳务派遣资质。民警推断案件背后应该隐藏着一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界的犯罪团伙。
之后,新昌县公安局马上把案件情报线索上报给绍兴市公安局,并很快成立了专案组。
3月6日,专案组民警奔赴奉化,抓获嫌疑人杨某。杨某,新昌县回山镇人,据她供述,她只是湖南人赖某其中一个代理人,平常负责发布信息招募出国务工人员,每介绍一个人出国她能拿到4000元提成。
就在杨某落网时,赖某正带着10多个同样有着海外“淘金梦”的人去韩国。3月8日,赖某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落网。
赖某,1981年出生,湖南人,年纪轻轻的赖某之前曾当过湖南某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后因贪污被判刑,之后又因开设赌场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刑。出狱后,赖某成立了一家劳务公司,干起了“黑中介”。
为了多赚钱,赖某还在湖北、江苏、宁波等地找了代理,串成了一条组织人员出国非法务工的利益链条,从信息发布、接待介绍到办理手续,从出发前培训、陪同护送过关等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
从2017年2月至今年3月,赖某等人分11次组织了81人以个人旅游的名义前往韩国打“黑工”。
赖某落网后,专案组成员历经4个月,辗转湖南、湖北、重庆、江苏等地,行程2万余公里, 抓获12名嫌疑人。7月9日,该案移送起诉至新昌检察院。
宁波奉化的劳务公司
民警提醒:出国打工须通过正规途径
虽然案件已经顺利移交给新昌检察院,但专案组民警认为,该案件具有一定典型性,希望给其他出国务工人员一个警示。
“非法出国务工者不仅违反了我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而且违反了入境国的法律。并且因为在入境国没有合法身份,个人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旦被当地警方发现,在一些国家不但会被强制遣返,而且可能面临判刑、高额罚款等处罚。”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梁晓丽表示。
除了违法,在侦办该案件时,专案组民警发现打工者的维权之路并不好走。
“我们碰到了不少上公司讨说法的人。”专案组民警说,因为不少人在交了中介费后有可能连韩国都没去成,比如和老张一起去的6个人中,有4人没有去韩国,他们曾赶到奉化维权,要求杨某退还中介费,但最后只拿回来一部分。就在民警赶到赖某位于湖南的公司调查取证时,还碰到一些上门讨说法的人。
最后,办案民警也希望通过本报提醒那些想要外出务工的人员,不要盲目跟风出国务工,更不要抱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一定要通过正规的劳动部门和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出国劳务手续。
如何规避中介服务纠纷?
1、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验明正身
中介公司的选择非常重要,这将直接决定着为你提供服务的质量。当承租人选择一家中介公司的时候,一要看这家中介公司是否有合法的中介资格,二要看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如果有条件可以到工商局网站查询该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
一般具有合法资格的中介公司都是比较正规的中介公司,出现问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2、向中介公司索要发票
很多人往往会忽略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向中介公司索要发票。可以说在现实生活中,索要发票的情况是非常少见的,很多人觉得没这个必要或者没有这种意识,或者认为中介公司就应该没有发票。其实不然,中介公司是有义务向我们开具正规的服务业专用发票的。
主动向中介公司索要发票,对于承租人来说有两点好处:第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检验中介公司是否正规;第二,由正规单位出具的发票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有利于自己与中介公司产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
3、谨防合同陷阱
大部分中介公司的合同都是格式化文本,上面不乏很多霸王条款,承租人往往误认为格式合同是被广泛适用不会有大问题,并且认为格式合同是无法进行协商和修改的。
事实上,合同是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同意签署的书面约定,不是由单方决定的。大部分中介公司的格式合同中都存在着规避自己的责任,加重我们责任的霸王条款,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地审查中介公司的合同,逐条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看到某些不明白的条款时一定要问清楚,让对方针对该条款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做好录音工作。
4、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解释租赁协议的时候,往往会对我们觉得疑惑的条款做超出合同范围内的解释和承诺,我们要冷静地分析合同的条款,一切权利义务都要以合同上所载明的条款为标准。
中介公司除了会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做扩大解释外,还会对合同中未载明的一些事项做口头承诺。一定不要轻信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这些口头承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遇到纠纷时是不能得到任何法律保障的。
中介服务纠纷可以说有些时候是我们防不胜防的,唯有我们了解一定的维权知识,才可以避免吃哑巴亏。
佰佰安全网:维权之路难走的一批,违法犯罪才会横行天下。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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