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郑州市二七法院执行干警从辖区嵩山路分局带走一名长期躲避法院判决、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
据了解,被执行人刘平2014年6月向申请人马玲借款18万元,并出具收条,约定到期归还欠款。
还款日期已超过很长时间,刘平却迟迟未能按当初约定归还欠款。经过多次协商无果,马玲将刘平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刘平偿还马玲18万元。
刘平对生效的判决书不为所动,马玲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刘平为了躲避执行,多次更换电话。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的户籍所在地多次寻找无果。
案件即将陷入僵局,执行干警从公安那里得知刘平因其他案件在嵩山路分局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且取保候审的时间即将到期,到期后要到公安机关报到。
通过进一步沟通协调后,执行干警决定抓住这一契机,在刘平到嵩山路分局报到当日将其带回办理相关手续。
执行法官告知刘平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严重性。同时告诉他继续躲避下去,不仅会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大头照还会在大街小巷公示,同时也会被限制高消费。
刘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通知家人送来1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内还将再还1万元,剩余的款项以每月还款4000元的形式支付,直至欠款全部还完为止。
今年以来,二七法院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合作,实行执行联动机制。利用公安找人优势,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法院与公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了法院的执行力度,使法院的执行率得以提高,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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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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