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早晨5点多,浙江丽水龙泉八都镇新村村路口的公路上静悄悄的,这里是龙泉通往隔壁福建浦城短途客车的必经之路。
天还没亮,路边有两个年轻人蹲着,好像是在等车。不过,这个点等车似乎也太早了点。一直到早上7点多,这条马路上才出现了一辆车。说来也奇怪,这辆银色的面包车上的中年男子停好了车,就下来在路边焦急地张望和等待。
“如果是要搭车去浦城,那辆面包车上没有第二个人,司机走了面包车谁来开呢?”两个年轻人觉得中年男子形迹可疑,便朝他走了过去。
“你好,我们是森林公安,现在要对你的车进行检查,请你配合!”年轻人中的一位叫江波,是龙泉市森林公安局城西警务区的民警,他在这里等待的是一个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
事情得从7月22日说起,那天夜里10点多,森林公安接到群众举报说,有人抓石鸡到八都镇新村村托运,听说可能是要贩卖到福建浦城去。
石鸡是当地人对棘胸蛙的俗称,这是一种大型野生蛙类,喜欢流水和穴居。因为它肉质细嫩洁白,味道甜美曾经是一道名贵的山珍,夏季的龙泉山区可以捕获这种蛙类。在当地的农家乐饭店,有客人预定时会被端上餐桌。当地人认为,天热吃石鸡能清热解毒,清心润肺。
接到举报后,森林公安决定天不亮就行动。他们初步分析,捕蛙的人会通过龙泉-浦城的短途客车把蛙捎给下家。那么人赃并获最好的时间和地点,就应该是客车必经的村口公路,必须要在捕蛙人托运货物之前,把他拿下。
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江波和同事假扮村中无事小青年在公路边蹲守,直到这辆银色面包车的出现。
在出示证件后,江波和同事展开对面包车的搜索,在车后备箱发现了一只酱油纸板箱,打开一看,里面装了满满两大网袋石鸡,同时发现的还有袋子里的两条乌梢蛇。
面包车司机姓杨,是龙泉竹垟乡人,今年45岁,现场查获的棘胸蛙24只、乌梢蛇2条。
这已经不是杨某第一次捕蛙抓蛇了。他在福建浦城有个下家,会收购他捕到的东西。下家来了订单,他才会趁着夜色偷偷摸摸行动,夜里野生动物活动频繁,抓石鸡、抓蛇一般就是用灯光诱捕的。第二天天亮,他就把货通过客车托运到浦城给下家。
在森林公安的监督下,捕获的棘胸蛙、乌梢蛇被带到野外进行了放生。
钱江晚报记者从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了解到,棘胸蛙是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乌梢蛇是浙江省一般保护动物。杨某非法狩猎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拘禁或监管。这也是今年龙泉市蛙类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佰佰安全网提醒,森林公安对非法狩猎等行为,都将进行严肃查处,所以市民千万不要心怀侥幸,为了饱一时的口腹私欲而猎捕野生动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