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犯罪入狱,心急如焚,四处寻人,有人若说花钱“捞人”就能“平安无事”,那可得要警惕了,小心人没“捞”出来,钱却打了水漂。近日,信州公安就破获一起诈骗案,将以“捞人”为由,实施诈骗的张某成功抓获。
2018年5月,家住上饶县的翁女士接到信州公安刑侦大队通知,其女儿盛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信州公安依法刑拘。救女心切的翁女士忽略了“法律”的严肃性,四处找人托关系,想把自己女儿“捞”出来。“病急乱投医”的翁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能人”张某。在谈话中,张某吹嘘自己刑侦大队有关系,但要“理顺”这些关系需要一些经费。翁女士听到后当场就将带去的3万元交给了张某。
骗取第一笔三万元后,张某通过正常渠道向刑侦大队了解情况,明确被告知盛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不符合取保候审规定。张某获知后不仅未将三万元退回,还再次编造谎言,称需在检察院相关部门活动关系,情急之下的翁女子再次将三万元交付至张某手中。随后的时间内,张某将之前六万元用于赌博挥霍一空,便再次想到翁女士身上“动动脑筋”设法找钱。思索之后,张某电话告知翁女士,盛某的案子最终到了法院判决阶段,需要一万元罚金,可以设法寻求轻判。未多加怀疑的翁女士再次直接向其转账一万元,试图抓住最后一次机会。直到6月底,翁女士接区检察院通知配合案件调查,在与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交谈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急忙赶到信州公安刑侦大队报警。
接到报警后,信州公安高度重视,打着能到刑侦大队活动关系的旗号骗人钱财,极大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为尽快破获该诈骗案,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案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走访,查找涉案嫌疑人张某的行踪。由于张某长期躲藏在外地,查找工作一度陷入僵局。7月31日晚22时许,根据前期的经营研判,民警找到了张某的藏身之所,成功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经侦查,民警查明了张某夸口能到公检法“理顺”关系并帮受害人女儿获取自由或寻求轻判为由先后三次诈骗他人七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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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假借"捞人"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犯罪手段也都大同小异,都是抓住当事者家人“救人心切”的心理,把自己装扮成通天之人,大肆行骗。在此提醒大家,我国现在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司法程序,司法程序绝不是某个神通广大的人可以操纵的,所以不要试图诉诸暗箱操作,而应当通过正当的司法手段为亲属提供法律支持,以免陷入骗局。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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